归档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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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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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备注

1

财政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监督对象

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

 

2

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监督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

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

监督对象

资金拨借、使用情况

 

3

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4

会计制度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监督对象

负责本行政区的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监督对象

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