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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未参保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征缴扩面管理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2017-07-2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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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人社函〔2017〕49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效能,切实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340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市本级未参保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实行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8月1日起,市本级新增参保单位的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基金征收等公共业务由过去的各险种分别申报办理改为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处(简称市征缴处,下同)统一办理,各险种经办机构不再办理新增参保单位的基金征缴等公共业务。

二、市征缴处要加强与各险种经办机构的工作对接,协调处理好征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办理新增参保单位的征缴业务,为参保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三、自2017年8月1日起,市本级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由市征缴处统一负责。市征缴处要科学制订年度扩面计划,切实按照计划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市征缴处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对暂存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严格管理,及时分账划拨基金,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五、本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通知下发后,各有关单位原社会保险费征缴扩面工作与通知规定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市征缴处征缴业务咨询电话:0730-2283668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