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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全市 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岳市教通〔2014〕85号)

来源:岳阳市教育局2014-07-09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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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促进素质教育,选拔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切实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丰富学校课外体育锻炼形式,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健康、文明的参与课余体育健身活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决定于2014年10月至11月举办2014年岳阳市中学生运动会。请你们按照《2014年岳阳市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附件: 2014年岳阳市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岳阳市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2014年岳阳市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岳阳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岳阳县教育局        汨罗市教育局       岳阳楼区教育局

岳阳市第六中学 

三、运动会日期

2014年10月18日至11月16日

四、参赛单位及分组

初中组: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

高中组: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高级中学、职业中专

五、比赛项目及分组

    初中组:田径、篮球、乒乓球、跳绳

普通高中组:田径、篮球、乒乓球

职业高中组:田径、男子篮球

1.初中、普通高中组田径、篮球项目根据报名多少分甲、乙组(抽签决定)进行,篮球设男子、女子组。

2.乒乓球(5项)

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

3.跳绳设1分钟速度单摇跳个人项目(男子、女子组)、1分钟速度单摇跳团体项目和3分钟长绳“8”字跳团体项目。

六、参赛办法及规定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参赛,代表团团长必须为当地教育局分管局领导、秘书长为责任股室负责人、领队为体育专干;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领队必须为分管校级领导。

2.初中组各县市区选择3个以上项目组队(田径、跳绳必须组队),市直学校本着自愿原则组队;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至少参加2个项目,其它普通高级中学(职业中专)本着自愿原则组队。

3.田径: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可报运动员12人(男女不限)。

4.篮球: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5.乒乓球: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每人限报1项。

6.跳绳: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可报运动员16人(男女各半,可兼项);要求各县(市)区必须组一支队伍参赛;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校限报一支队伍;市直参赛学校数量不限。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岳阳市正式学籍,在校、在读的普通中学(含普通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参赛运动员初中生(应届)、高中生分别必须是1999年、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八、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体现举办学生运动会突出教育特色,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对报各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

(二)2014年岳阳市中学生运动会设“纪检监察组”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照规定日期、要求报送比赛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比赛照片粘贴表,否则不予受理;

(四)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岳阳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并追究运动员所在学校校长责任,通报全市。

十、竞赛方法

(一)田径

1.根据报名单位多少抽签分组;

2.比赛项目:

(1)高中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0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х100米、4х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跳远、铁饼、1500米)。

(2)高中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х100米、4х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跳高、铅球、跳远、800米)。

(3)初中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7米)、4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35米)、4х100米、4х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500克)。

(4)初中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х100米、4х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400克)。

3.报名与报项:各代表队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每项限报2人,全能项目不可兼报。

4.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篮球

1.根据报名单位多少确定分组,各组按积分排出名次;

2.比赛按照中国篮球协会、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执行。(特殊规定另行通知);

3.排列名次和方法

(1)篮球比赛排列名次方法:

小组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有关队之间的比赛胜负来确定名次;如果三个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比赛胜负场次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循环赛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2)弃权一场,则不再记取该队积分和名次。

(3)交叉淘汰赛,则按交叉对阵顺序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三)乒乓球

1.比赛原则上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11分制,小组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决赛采用七局四胜制。

3.排列名次方法:在分组循环赛中,小组里每一成员应与组内所有其他成员进行比赛,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未出场比赛或未完成比赛输的场次为0分,小组名次应根据所获得的场次分数决定。如果小组的两个队或更多的队得分相同,他们有关的名次应按他们相互之间比赛的成绩决定,首先计算他们之间获得的场次分数,再根据需要计算个人比赛场次局和分的胜负比率,直至算出名次为止。

(四)跳绳

1.根据报名单位多少确定分组,分项按个人和团体成绩排出名次。

2.3项比赛均采用计时计数赛制:

(1)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口令或鸣哨为信号。计时员发出“选手准备”指令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就位;发出指令“预备”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做好跳绳准备,单绳项目的选手双手持绳于身后,长绳“8”字跳项目的选手持绳站好。 

(2)1分钟速度单摇跳个人赛:每队选男女各2名运动员参赛。运动员跳起一次,双手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称作单摇跳,记次数1次,在1分钟内累积计数(中途可中断,中断不计数)为选手最后成绩。

(3)1分钟速度单摇跳团体赛:每队14名运动员参赛(男女各半)。运动员跳起一次,双手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称作单摇跳,记次数1次,在1分钟内累积计数(中途可中断,中断不计数)。14名运动员的累积计数相加得出该队最后成绩。

(4)3分钟长绳“8”字跳团体赛:每队14名运动员参赛。2名运动员(男女不限)持绳站好,在口令或鸣哨后将绳同方向360°摇起,另外12名运动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须依次以“8”字路线跑入绳中跳跃、长绳过双脚一次、再跑出长绳,则计次数1次,在3分钟内累积计数(中途可中断,中断不计数)为该队最后成绩。

3.比赛用绳由组委会提供,3分钟长绳“8”字跳用9米长绳。

4.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统一着装。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与报到日期、比赛日期

1.第一次报名(项目报名)

第一次报名日期为2014年9月19日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将所参加运动会的学校和项目报市教育局体卫勤管科,联系人:廖薇,联系电话:8805661,电子邮箱:yystwgk5661@163.com。

2.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查)

按各项比赛报名日期,于当天上午9:30—11:30到各比赛地点进行报名并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须带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小学、初中为户口本)、学籍卡、保险单、比赛报名表(须电子打印,加盖公章,学生参赛项目必须明确)、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签字、盖章等各项内容必须填完整)、比赛照片粘贴表、安全与诚信承诺书、全队人员各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办参赛证用)。

项  目

第二次报名日期

报到日期

比赛日期

地  点

田  径

9月29日

10月17日

10月18日—19日

汨罗市二中

篮  球

10月13日

10月24日

10月25日—26日

岳阳县一中

乒乓球

10月20日

10月30日

11月1日—2日

岳阳楼区东方红小学

跳  绳

11月4日

11月14日

11月15日—16日

岳阳市第六中学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按项目录取前六名,对获得前六名的集体颁发奖杯,对获得各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2.田径项目各单项取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全能项目、接力项目按双倍积分),不足6人(含6人)减1录取。乒乓球、跳绳单项计分办法参照执行,跳绳集体项目双倍计分。

3.团体名次按各代表队单项得分总和多少排列,如遇积分相等情况则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余依次类推。

4.根据各县(市)区所有参赛项目成绩和组织情况,综合评选运动会“优秀组织奖”5个,“先进个人”10名。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评选及奖励办法由比赛组委会定。

十四、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技术代表、仲裁、主要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经费

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每支参赛队伍须交参赛经费1000元(在比赛地点第二次报名会上进行资格审查时交),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食宿自理;主办单位所选派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的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六、其它

1.参加全市中学生运动会各项目的运动员,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加比赛;

2.各代表队自备6×9尺队旗两面,颜色不限;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岳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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