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作为记录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反映消费品市场的重要指标以及三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质量,更好地反映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湖南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评估方案,制定了《湖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对各市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质量和数据协调性进行量化评估。为了便于领导科学决策,现将评估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估体系及评估方法
本方案评估指标体系共涉及协调性评估和质量评估2大板块,13个分组评估指标、15个直接评估指标,分别从数据协调性、离中趋势、合理性以及稳定性四个角度对各市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进行评估。评估采用百分制,将各个直接评估指标得分分别乘以各指标权重系数加总,即得到市州的最终评估分值,并根据市州综合得分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很差五个等级,评估结果作为评审下个季度数据的重要依据。
二、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评估综合得分及排位情况
2011年一季度,岳阳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45亿元,同比增长17.4%,总量和增速均排全省第二位。但是国家统计局决定从8月起实施所有限上企业联网直报的统计制度改革,以限上企业完成额的增速评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为此省统计局出台了《湖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并根据此方案计算,公布了全省各市州2011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协调性评估指标得分及排位情况。岳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数据评估综合得分65分,位居全省第8位,省局显示状态为黄色预警,数据质量及协调性有待进一步优化。(具体评估情况见下表)
表一:湖南省2011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评估结果
三、影响岳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的弱项指标
从上表可以看出,岳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协调性评估15个直接评估指标中,GDP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变动一致性等6项评估指标得满分100分,限下零售额增速与全省比值指标得分80分,其余8项评估指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1、一季度,岳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同比上涨18.9%,比2010年四季度提高6.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为17.4%,增速环比下降1.2个百分点,得分为0分。
2、一季度岳阳市商业增值税发展速度为115.8%,批零增值税发展速度为123.5%,得分为60分。
3、一季度岳阳市商业增值税与批零增值税比值为0.017,去年同期两者比值为0.018,两期比值之比为0.93,得分为0分。
4、一季度岳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发展速度为217.4,与全省速度比值为1.858,与0.998的标准值之差为0.86,得分为40分。
5、一季度岳阳市限上零售额发展速度为140%,全省发展速度为128.7%,两者比值为1.088,与0.98的标准值之差为0.11,得分为60分。
6、一季度岳阳市重点类别零售额发展速度144.1%,全省发展速度为128.9%,两者比值为1.118,与0.98的标准值之差为0.14,得分为20分。
7、一季度岳阳市限额以上单位数为394个,比上年同期变动值为121个,变动比率为30.7%,得分40分。
8、一季度岳阳市当月零售额增速为34.3%,累计增速为40%,两者之差为5.7,得60分。
四、对策及建议
1、建立部门为管理主体、政府统计为业务指导、企业为报表单位的批零业统计模式。一是要召开全市商务、统计为主体的部门联系会议。建议以市政府名义下发通知,主管商务的市长负责、商务局承办、统计局协办,召开全市加强限上批零企业联网直报动员大会。明确限上企业及“企业一套表”的责任分工,落实限上企业及“企业一套表”的目标任务。二是要成立以商务局主体责任部门,工商、税务协调配合,政府统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领导小组,负责商务局所辖行业范围业的企业统计管理工作。
2、建立限上企业统计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一是建议对新增限上企业实行现金奖励,每新增1个企业奖励3000元。二是对行业统计指标完成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三是对限上企业营业执照年审时将统计报表报送作为前置条件,未依法按时如质报送报表的,年审不予通过。
3、加强统计工作“人、财、物”的保障。要加强商务系统统计队伍建设。成立统计机构,配备综合和专职统计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工作设备、技术设施;要协调限上企业明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统计报表制度,配备必要联网直报设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4、认真解读《湖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方案》,要对该方案中的15个直接评估指标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针对岳阳市在评估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批零业数据质量和各项评估指标的稳定性和协调性,确保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进入全省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