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广大驾驶员自救、互救能力,减少在意外事故中的伤亡损失,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公安部等十五部委《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红十字[2001]44号)文件精神,中国红十字总会决定在我市广大驾驶员中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由中国红十字总会“人人健康工程”合作项目办公室、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二、全市范围内凡持有汽车驾驶证及正在申请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均须参加卫生救护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现场急救的基本程序和技术、心肺复苏基本知识和技术、创伤救护基本知识和技术等。培训采取集体学习与个别辅导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现场示范相结合、教师授课与自学相结合、书本知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各级公安、交通、物价、新闻宣传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卫生救护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