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岳政办发[2003]7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09-08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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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劳务经济发展的通知

(市劳动保障局  二○○三年八月六日)

    扩大劳务输出,发展劳务经济,对于扩大农村就业,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劳务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发展劳务经济的领导
劳务经济是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县域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发展劳务经济,实现扩大就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务经济的发展,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发展劳务经济领导小组,由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公安、财政、金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劳动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劳务经济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定期进行督查,激励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劳务经济的发展。

    二、制定规划,完善体系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优势和劳务市场的需求,制定劳务经济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下五个体系:

⑴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体系。要建立以大中专院校为依托,以职业技术学校为主体,以各种职业培训中心为补充的教育培训体系,发动社会力量兴办劳动力教育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比照城市下岗工人的再就业培训同等对待。要通过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引导外出务工人员破除狭隘的地域观念,摒弃陈旧的择业观念,强化法律观念,倡导“市场需要就是工作”、“做文明经营户、做守法务工人”等观念;以提高劳动力素质为重点,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⑵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信息网络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力度,将信息网络覆盖到每一个乡镇、劳务管理组织延伸到每一个村组、劳务信息扩散到每一个家庭。各级劳务组织管理部门在采集、发布劳务信息的同时,要做好筛选、分类、认定等加工处理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权威性,提供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劳务人员有序流动,指导劳务人员就业。

⑶有力、有为、有效的政策扶持体系。各地对各自出台的发展劳务经济相关的政策,要组织进行清理,不适用的要废除,过时的要予以修改,使相关政策逐步完备、完善。要加大对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精神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加快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步伐,形成有利于劳务经济及城市发展的良好环境。

⑷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组织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务经济管理网络,充实力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乡镇要选派懂市场、善管理的人员从事劳务经济组织、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劳动保障站、农村劳动力转移站、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服务站,与企业办(经委)合署办公,充分利用乡镇企业办(经委)的人才、管理资源,切实抓好劳务经济组织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驻外务工人员工作站,建立域外流动党支部,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各种服务。

⑸周全、周到、周密的配套保障体系。在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转包上,乡、村要做好协调工作,解决土地抛荒问题;教育部门要健全保学控流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使外出务工人员做到务工不误孩子,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切实做好农村托老、托幼、托病等社区服务工作。劳务输入地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所有使用外来人员的用工单位必须给务工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介,严格督促用工单位落实劳动保障规定,及时调处劳务纠纷矛盾,从严查处损害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各县、市、区要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创造宽松的创业氛围,引导、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资金、技术、经验和客商返乡创业,并在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保障、居住条件、子女教育等方面对回乡创业人员给予支持和帮助,形成输出与回流的共振效应。对回乡创业人员申办企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优先受理,简化证照办理手续,提供场地安排、资金筹集等方面的方便,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经营活动中的各种收费。对安排就业100人以上,其中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占30%以上的新办企业,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享受劳动服务企业现有优惠政策。

    四、部门配合,优化服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外出劳务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司法部门要督促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帮助调解、处理劳务纠纷。交通部门在逢年过节时应安排专门车辆接送务工人员返乡进厂,保证他们的旅途安全。计生部门应及时为外出务人员办理婚育证明等证卡,对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派专人上门进行孕检婚检。劳动保障部门应及时指导外出务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投保手续,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保。卫生部门要做好计划免疫和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的环境卫生和食物安全检查制度,严防发生群体疫病传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城市公交部门要改善公共交通条件,房产部门要大力建设廉租房,吸引农民进城、打工、定居。在各劳动力市场或工作站,要开设“一站式”就业服务窗口,让务工人员进入服务大厅后,能享受到求职登记、供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关系代理、政策咨询等与劳务输出或再次就业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主题词:劳动  劳务  经济  发展  通知
  抄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岳阳军分区、市纪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