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及《2005年县、市、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快速、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资指外商(含港澳台)直接投资,内资指省外境内资金。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
第四条 外资考核项目为合同额、实际使用额(到位注册外资验资额)、增长速度;内资为实际使用额、增长额。
㈠外资(100分)
1、合同外资额计25分。完成目标任务计2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减分。
2、实际使用外资额(到位注册外资验资额)计55分。完成目标任务的计5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减分;与上年实际使用外资额比较,每增长1%加0.5分,最高不超过25分;每增长20万美元加0.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3、招商活动组织计10分。按规定参加市组织的各类招商活动,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效果良好的计10分;未达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其中每缺席一次招商活动扣5分。
4、外商投资统计计5分。有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报表报送及时、准确、规范,认真组织企业验资并及时提供验资报告的计5分,未达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5、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计5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率达到80%以上,管理工作规范,投诉处理协调好的计5分,未达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㈡内资(100分)
1、实际使用内资(省外境内)额计75分。完成目标任务的计7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减分;每超过目标任务1000万元加1分,加分不封顶。
2、统计工作计15分。有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报表报送及时、准确、规范的计5分,每两个月按时上报签约项目进展情况的计4分,每季度按时上报重大内资项目建档情况的计2分,积极向市发改委报送内联引资各类资料(半年、年度总结,招商引资活动总结等)计4分。未达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3、招商活动组织计10分。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内联引资招商活动,效果较好的计10分;未达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第五条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县、市、区统计上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项数据按属地统计。考核过程中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条 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按内、外资分别进行评选。县、市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外资各评出3个先进单位;云溪区、君山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内、外资各评出1个先进单位。
第七条 外资考核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内资考核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
2005年县、市、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单 位 |
内资 (万元) |
外 资(万美元) | |
合同利用外资 |
实际到位外资 | ||
合 计 |
675000 |
19400 |
16800 |
临湘市 |
55000 |
1800 |
1500 |
华容县 |
75000 |
1800 |
1500 |
岳阳县 |
70000 |
1800 |
1500 |
湘阴县 |
95000 |
1800 |
1500 |
汨罗市 |
95000 |
1800 |
1500 |
平江县 |
75000 |
1800 |
1500 |
岳阳楼区 |
60000 |
1200 |
1100 |
云溪区 |
40000 |
1200 |
1100 |
君山区 |
16000 |
900 |
800 |
屈原管理区 |
14000 |
900 |
800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65000 |
3000 |
2700 |
南湖风景区 |
15000 |
1400 |
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