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城区开展违章建筑拆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岳政办函[2005]15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01-09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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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中心城区区划调整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铁的手腕控违、铁的手腕拆违、铁的手腕问责”的要求,坚持拆控并举,在市城区范围内迅速开展一次违章建筑拆除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岳阳市城区违章建筑拆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李湘岳任组长,卢良才、刘力群、司马德坤任副组长,瞿松柏、汪书籍、李少怡、黎四清、唐树林、胡宁荪、张振彬、李耀厚、李大元、仇岳刚、李桂芳为成员,从岳阳县、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抽调100名干部,组织开展市城区违章建筑拆除专项整治行动。

二、按照区域负责的原则组织拆违控违。从岳阳楼区抽调30名干部,由李可波负责,在此次纳入区划调整范围的6个村每个村安排5人;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抽调30名干部,由胡辉负责,在纳入区划调整范围的三荷、康王、西塘3个乡镇每个乡镇安排10人;从岳阳县抽调20名干部,由张中于负责,对三荷、康王、西塘3个乡镇和康王开发区已有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在具体组织强制拆除行动中,由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县负责再各自增派力量。

三、加大拆违控违督查力度。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各抽调6人,法院、公安各抽调2人,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负责督促岳阳楼区、岳阳县的拆违进度和控违效果,定期通报情况。

四、对违章建筑和专项整治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从市中院、市监察局、市问责办各抽调3人,负责对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县违章建筑拆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城区拆违控违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