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04〕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示范镇(村)和重点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50号)精神,我市共有7个建制镇被批准为全国重点镇,1个建制镇为省小康示范镇,1个行政村为省小康示范村,9个建制镇为省重点镇。为做好全国重点镇、省小康示范镇村和重点镇对口扶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做好小康示范镇村和重点镇(以下简称重点镇村)对口扶持工作是加快推进“三化”进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基础立镇、产业强镇、重点示范、突出特色的方针,加强对重点镇村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将其建设成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真正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小康镇村。
二、目标任务
(一)指导、督促重点镇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掌握、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情况问题,促进对口扶持重点镇村发展。
(二)指导重点镇村实施小城镇发展规划,协助抓好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编修,参与、指导对口扶持重点镇村年度建设计划的制订,督促、支持重点镇村主导产品、支柱产业的发展和建设规划的实施。
(三)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从实际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沟通信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扶持新上一批交通、市政和生产经营项目,增强重点镇村的总体实力。
三、工作要求
(一)有对口扶持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安排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具体抓。
(二)有对口扶持任务的单位要将对口扶持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重点镇村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和问题。
(三)市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对口扶持工作,年终将对有对口扶持任务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对口扶持重点镇村安排表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对口扶持重点镇村安排表
对口扶持单位名单 |
对口扶持重点镇村名单 |
平江县建设局 |
平江县汉昌镇(全国重点镇) |
岳阳县建设局 |
岳阳县城关镇(全国重点镇) |
华容县建设局 |
华容县城关镇(全国、省重点镇) |
湘阴县建设局 |
湘阴县文星镇(全国重点镇) |
岳阳县建设局 |
岳阳县新墙镇(全国重点镇) |
岳阳市地税局 |
汨罗市长乐镇(全国重点镇) |
岳阳市工商局 |
临湘市羊楼司镇(全国重点镇) |
岳阳市财政局 |
临湘市桃林镇(省示范镇) |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临湘市源潭镇长源村(省示范村) |
岳阳市科技局 |
平江县伍市镇(省重点镇) |
岳阳市劳动保障局 |
平江县长寿镇(省重点镇) |
岳阳市地方金融证券办 |
岳阳县公田镇(省重点镇) |
岳阳市城管局 |
岳阳县筻口镇(省重点镇) |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
汨罗市新市镇(省重点镇) |
岳阳市国税局 |
汨罗市弼时镇(省重点镇) |
岳阳市卫生局 |
湘阴县界头铺镇(省重点镇) |
岳阳市环保局 |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省重点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