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湘办发〔2005〕21号)的要求和农业部的统一安排,现就开展全市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村级负债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基层组织运转和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巩固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村级债务得不到有效化解,新债发生的势头不加以遏制,将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摸清债务底数是化解村级债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立村级债务预警机制和防止发生新债长效机制的基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和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好清查核实工作。
二、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村级债务摸底清查的组织工作,要认真搞好摸底清查人员的培训,组织力量开展督促检查。乡镇经管部门要指导和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并做好统计报表填写上报、备案归档等工作。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全面清理本村的债务债权情况,张榜公布借款余额、来源、用途、利息及未偿还的情况,内部成员债务债权人确认债务债权情况,经确认无异议后,由债务人和债权人签字认可。
四、以村为单位将摸底清查情况录入全国统一的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上报软件,同时填制手工报表。软件录入可以由乡镇或县级经管部门帮助录入。村民理财小组、乡镇行政负责人要对村级填制的手工报表共同签字盖章后报县、市、区经管部门汇总。汇总手工报表须由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同级政府公章后,一式三份连同录入的软件上报市经管部门。统计报表软件上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10日。
五、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求严、时间紧,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坚决杜绝不切实际随意乱报和弄虚作假行为。对虚报、瞒报、假报村级债权债务数据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