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的通知(岳政办函[2006]7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07-10 12:12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岳阳东倚幕阜山,北临长江,西畔洞庭湖,地形复杂,气象灾害频繁,是全省乃至全国抗击洪涝灾害的重点地区。防御中小尺度灾害天气,避免或降低灾害损失,是我市防灾减灾的迫切需求和重要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05159号)精神和省气象局《湖南省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我市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文件精神,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气象服务的建设内容。通过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配合天气警戒雷达、卫星监测、雷电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能够有效地获取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的预警信息,延长预警时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全市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由市气象局按照省气象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建设方案。各县、市、区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在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市、区气象局统一按照市气象局制定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三、对布设在乡镇、农场、林场、水库等地的自动气象监测站,相关单位要为建设和设备维护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成后,其监测预警信息资料为全市各级防灾减灾部门共享。

四、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的建设经费,按省、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予以落实。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