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市直各单位:
市语委办制订的《岳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岳阳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市语委办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教育部、国家语委部署的一项旨在提高城市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城市发展繁荣营造良好语言环境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精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2007年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为推进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做好迎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意义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创造、保存、传播文化的基本工具,其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文化的传承和文化产品的质量。语言文字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具有标志性作用的民族文化产品,其健康发展本身就是民族文化先进性的体现。提高城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是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扩大开放、增进交流、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全市上下要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作为建设民本岳阳,促进岳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评估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评估范围
这次评估的范围是市城区主要街道,市及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党政机关、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及公共服务行业。其中,各机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和人事、商务、文化、交通、旅游、卫生等部门、新闻媒体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为抽查单位。
三、评估内容
街道牌匾、广告使用规范汉字情况,党政机关收发公文使用规范汉字情况,公务员使用普通话情况,学校教师、学生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情况,宣传刊物使用规范汉字情况,播音员使用普通话情况,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接待用语情况,窗口单位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情况,有关部门、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各级政府语言文字机构建设情况。
四、评估标准
按照省语委制定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9月-2006年10月)
1、市语委制定《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
2、组织召开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动员会,学习贯彻国家、省语委有关评估工作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方案》,下发评估方案和评估细则,使全市特别是有达标任务的单位,了解达标内容,明确迎检职责,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3、各单位落实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4、市语委办印发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手册、迎检标语、公益广告等,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5、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迎检工作方案,并组织学习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政策、迎检方案及评估细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10月-2006年12月)
1、市直各部门和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等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逐条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查整改。
2、由各区政府牵头,市语委办协助,举办街道、社区、单位评估业务培训班,对负责评估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3、市语委制定全市2005-2010年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4、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语委办协助,会同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岳阳晚报社,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汉字知识培训。
5、由市工商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广告从业人员进行规范汉字知识培训。
6、由市人事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7、由市广电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广电系统播音员、主持人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8、由行业主管部门(金融、卫生、文化、商务、旅游、邮电、交通、铁路等)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各行业特定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9、由市、区教育局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学校环境用字、教学用字和公务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10、由各区政府牵头,城管、公安、工商、文化、民政、交通、建设、商务、语委办协助,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11、由各区政府牵头,市语委办协助,对各市直机关和区机关的环境用字和公务用字进行清理和规范。
(三)试评整改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1月)
1、各区及市直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准备评估材料。
2、市语委组织督查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试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市语委对整改单位进行复评,及时反馈情况,保障按时完成达标任务。
4、由各区政府和市、区教育局牵头,在城区主要街道和中小学设立固定宣传标语牌。
(四)省评估阶段(2007年2月—2007年3月)
1、由市语委向省语委申请,由省专家组对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正式评估。
2、总结表彰全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情况。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电话:8227756,联系人:游泳。
(二)保障经费投入
市政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辖区内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投入的原则,保证整改及人员培训经费。
七、资料准备
1、市语委办按评估标准的指标系列,分类汇总并装订成册。
2、各受检单位和部门将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材料(计划、总结、评比和开展活动的资料,包括文字、照片、音像等)汇总归档,以便查考。
附件:1、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
2、党政机关语言文字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3、街道牌、公共交通牌和广告用语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4、幼儿园、小学、中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5、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评估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
6、新闻单位语言文字评估指标要素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