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的通知(岳政办函[2006]160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1-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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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粮食风险基金规范使用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落实,也关系到国家粮改政策的正确执行。为严肃和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加大对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财政、农发行、粮食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的用途和顺序使用。

二、各县、市、区要迅速将2005年市财政已下额度用于粮食企业改制的粮食风险基金拨付到粮食企业用于企业改制(已占用农发行贷款改制的应予归还)。

三、粮食直补资金从包干给各县、市、区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不得截留挪用。

四、粮食直补工作经费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按2005年的办法执行。

五、在拨付2005年市下改制额度内粮食风险基金和预留2006年粮食直补工作经费外,如有结余应于12月底前,全部用于归还农发行2004年政策性清理挂帐利息。

 

 

 

二○○六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