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2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4-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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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预案编制质量,根据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省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预案结构框架

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按以下结构框架编制,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实际拟写预案内容。

(一)总则

1、编制目的(简要阐述编制预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如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减少灾害、保障安全等)。

2、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省相应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

3、适用范围(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级别限定要明确、针对性要强)。

4、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快速处置,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公众参与等原则)。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市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市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其职责及组成人员,组成人员只列单位名称)。

2、市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明确市应急指挥机构各组成单位职责)。

3、市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明确市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

4、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县、市、区相应设立应急指挥机构)。

5、其他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必要时有关单位应设立应急指挥机构)。

(三)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确定预警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和发布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预防预警行动(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程序,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

3、预警支持系统(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监测系统、载体、网络及技术设施等)。

4、预警级别发布(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等。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序,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极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确定响应主体,明确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明确相应级别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和要求)。

3、信息报送和处理(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法、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4、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

5、应急处置(制定详细、科学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

6、信息发布(明确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机构及程序)。

7、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状态解除的发布机构及程序)。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以及做好卫生防疫、保险理赔工作等)。

2、社会救助(明确社会、个人或国外机构的组织协调、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等事项)。

3、后果评估(进行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总结等)。

(六)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要求列出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政府、军队、武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

2、财力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提供应急状态时经费的保障措施)。

3、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的技术方案储备)。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5、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征用单位的起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线路规划等)。

6、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被调用方案等)。

7、人员防护(制定应急避险、人员疏散及救援人员安全措施等)。

8、技术装备保障(包括技术系统及储备、应急设施设备等)。

9、治安维护(制定应急状态下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

(七)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包括应急处置演练的工作要求等)。

2、宣传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的工作要求等)。

3、奖励和责任(明确奖励对象、方式及责任追究程序等)。

(八)附则

1、名词术语解释(预案中专用名词、术语解释)。

2、预案管理与更新(明确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备案制度、评审与更新方式方法和主办机构等)。

3、预案解释部门(预案批准机关、印发机关和解释部门)。

4、预案实施时间(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一般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九)附件

二、拟写预案基本要求

主办单位拟写预案应符合预案及公文拟写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与国家、省相关预案相衔接,符合我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实际,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较强。

(二)部门意见一致。部门意见未取得一致的,应进行协调,或列明各方意见及理据,并提出倾向性意见。

(三)符合行文规范。

1、单位名称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

3、预案中的数字除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4、根据国家、省相关预案要求,商保密部门提出预案密级(绝密、机密、秘密)。

5、附件应附与预案相关的重要文件或预案的有关补充内容。

三、完备预案呈批手续

预案制订完毕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前,主办单位应完备下列手续。

(一)呈报关于审批发布预案的请示

(二)呈报预案文本,并提供预案电子文本。

(三)征求部门意见的预案,应同时填报《应急预案》部门(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表(格式附后),并附部门(专家)意见。征求部门(专家)意见方式,由主办单位自行征求意见或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情况由主办单位综合填写《应急预案》部门(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表。被征求意见的部门(专家)需有加盖本部门印章或专家本人签名的书面反馈意见,并按时限要求反馈。

(四)附国家、省相关预案文本(或复印件)及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制定并呈报实施预案操作手册。

四、规范预案体例格式

主办单位应按下列体例格式拟写预案。

(一)格式

1、“发文通知”。市专项应急预案发文机关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送机关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市部门应急预案发文机关为主办单位,如“岳阳市××局”,主送机关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文中均注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2、预案目录。应标明预案全称,如“岳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3、预案正文。

(二)字体

1、预案名称和“目录”用2号黑体。

2、目录中大标题用3号黑体。

3、目录中小标题用3号楷体。

4、正文中标题与目录中标题相对应。

5、正文用3号仿宋。

6、正文中职责单位名称用3号黑体。

7、图表中文字用小4号仿宋。

(三)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应急预案》部门(专家)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部门(专家)

                    

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