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预案编制质量,根据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省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预案结构框架
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按以下结构框架编制,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实际拟写预案内容。
(一)总则
1、编制目的(简要阐述编制预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如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减少灾害、保障安全等)。
2、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省相应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
3、适用范围(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级别限定要明确、针对性要强)。
4、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快速处置,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公众参与等原则)。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1、市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市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其职责及组成人员,组成人员只列单位名称)。
2、市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明确市应急指挥机构各组成单位职责)。
3、市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明确市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
4、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县、市、区相应设立应急指挥机构)。
5、其他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必要时有关单位应设立应急指挥机构)。
(三)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确定预警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和发布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预防预警行动(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程序,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
3、预警支持系统(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监测系统、载体、网络及技术设施等)。
4、预警级别发布(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等。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序,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极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确定响应主体,明确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明确相应级别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和要求)。
3、信息报送和处理(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法、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4、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
5、应急处置(制定详细、科学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
6、信息发布(明确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机构及程序)。
7、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状态解除的发布机构及程序)。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以及做好卫生防疫、保险理赔工作等)。
2、社会救助(明确社会、个人或国外机构的组织协调、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等事项)。
3、后果评估(进行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总结等)。
(六)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要求列出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政府、军队、武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
2、财力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提供应急状态时经费的保障措施)。
3、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的技术方案储备)。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5、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征用单位的起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线路规划等)。
6、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被调用方案等)。
7、人员防护(制定应急避险、人员疏散及救援人员安全措施等)。
8、技术装备保障(包括技术系统及储备、应急设施设备等)。
9、治安维护(制定应急状态下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
(七)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包括应急处置演练的工作要求等)。
2、宣传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的工作要求等)。
3、奖励和责任(明确奖励对象、方式及责任追究程序等)。
(八)附则
1、名词术语解释(预案中专用名词、术语解释)。
2、预案管理与更新(明确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备案制度、评审与更新方式方法和主办机构等)。
3、预案解释部门(预案批准机关、印发机关和解释部门)。
4、预案实施时间(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一般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九)附件
二、拟写预案基本要求
主办单位拟写预案应符合预案及公文拟写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与国家、省相关预案相衔接,符合我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实际,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较强。
(二)部门意见一致。部门意见未取得一致的,应进行协调,或列明各方意见及理据,并提出倾向性意见。
(三)符合行文规范。
1、单位名称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
3、预案中的数字除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4、根据国家、省相关预案要求,商保密部门提出预案密级(绝密、机密、秘密)。
5、附件应附与预案相关的重要文件或预案的有关补充内容。
三、完备预案呈批手续
预案制订完毕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前,主办单位应完备下列手续。
(一)呈报关于审批发布预案的请示
(二)呈报预案文本,并提供预案电子文本。
(三)征求部门意见的预案,应同时填报《应急预案》部门(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表(格式附后),并附部门(专家)意见。征求部门(专家)意见方式,由主办单位自行征求意见或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情况由主办单位综合填写《应急预案》部门(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表。被征求意见的部门(专家)需有加盖本部门印章或专家本人签名的书面反馈意见,并按时限要求反馈。
(四)附国家、省相关预案文本(或复印件)及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制定并呈报实施预案操作手册。
四、规范预案体例格式
主办单位应按下列体例格式拟写预案。
(一)格式
1、“发文通知”。市专项应急预案发文机关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送机关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市部门应急预案发文机关为主办单位,如“岳阳市××局”,主送机关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文中均注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2、预案目录。应标明预案全称,如“岳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3、预案正文。
(二)字体
1、预案名称和“目录”用2号黑体。
2、目录中大标题用3号黑体。
3、目录中小标题用3号楷体。
4、正文中标题与目录中标题相对应。
5、正文用3号仿宋。
6、正文中职责单位名称用3号黑体。
7、图表中文字用小4号仿宋。
(三)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应急预案》部门(专家)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部门(专家) |
意 见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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