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岳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岳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部署,省政府决定2007年5月10日至6月10日为全省应急管理集中宣传月。本着普及、节俭、实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市委、市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二)宣传国家、省、市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做法和经验。
(三)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知识。
(四)宣传介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和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方法、采用的应对措施等。
二、宣传形式
(一)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应急管理
1、5月19日,由《岳阳晚报》刊发市政府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访谈录。访谈录内容包括介绍我市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等。
2、5月10日至6月10日,由《岳阳晚报》、《长江信息报》、《洞庭之声报》等报刊每周两期分别刊载介绍《公众应急手册》知识,由市应急办提供稿件并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5月10日至6月10日,由岳阳电视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
(1)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专题报道,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2)灾难事故应急管理专题报道,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报道,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4、各县、市、区可比照市级做法,认真做好应急管理新闻媒体宣传工作。
(二)开展应急管理现场宣传活动
1、5月19日,由市直单位和岳阳楼区政府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分别设置应急管理现场宣传点,集中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应急办组织督查,并将此次活动的考核内容列入市政府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考核。
(1)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信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在南湖广场设置宣传点。
(2)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办等单位,在金鹗公园前坪广场设置宣传点。
(3)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工业经委、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岳阳电业局等单位,在东茅岭商业步行广场设置宣传点。
(4)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在火车站广场设置宣传点。
(5)由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牵头,会同市外事侨务办、市粮食局、市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银监分局等单位,在花板桥新一佳超市广场设置宣传点。
(6)由岳阳楼区政府及所属有关街道办事处分别在沃尔玛超市广场、五里牌心连心超市广场、商业大厦广场设置宣传点。
2、每个宣传点在当日应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提纲,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公众应急手册》。市政府办公室宣传点安排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市政府领导,并报道宣传月活动情况,其他宣传点根据情况安排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3、宣传标语由市应急办按照省应急办指定的内容确定,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制作悬挂;宣传海报和宣传提纲由市应急办统一制作发放;《公众应急手册》由各县、市、区应急办免费提供。
4、其他县、市、区应于5月19日同时开展应急管理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全市联动,上下结合的宣传格局。
5、各县、市、区应急办应配合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机关设置宣传栏。市应急办负责在市政府办公楼和市政府机关宿舍区分别设置宣传栏,宣传应急管理知识。
(三)在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
1、主要集中在社区、农村、高危企业、风景名胜区、学校以及工地、车站、码头、商场、广场、建筑群、宾馆、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由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组织实施,市政府应急办督促落实。
2、社区应急标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设置,县、市、区应急办督促落实;农村应急标识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设置,县、市、区应急办督促落实;主要交通要道应急标识由市交通局组织设置。
3、其他公共场所应急标识设置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其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设置,市主管部门督促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
(二)明确责任单位
各级应急管理、新闻、民政、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是这次宣传月活动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有关指导、协调和落实工作。
1、新闻媒体宣传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牵头,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岳阳晚报社、岳阳电视台为责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现场宣传由市应急办牵头,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岳阳楼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3、设置应急标识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公安、交通、建设、城管、旅游、教育、安监、消防等部门为责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三)提供经费保障
市级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适当安排应急管理宣传专项经费。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