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07]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7-03 11:10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岳阳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为提高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621日起,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践行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组织协调、部门推动、上下联动、绩效考核”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路段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大力开展“政府领导、公安牵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集中解决影响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优化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奇达任顾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侯学元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傅少祥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光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漆林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翎、市公安局副局长唐文发、市工商局副局长王星耀、市城管局副局长鲍京平、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峰、市运管局副局长唐向明、岳阳楼区政府副区长贺景福、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胡辉、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军辉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组、交通秩序整治组和宣传教育组,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汪书籍、王雨田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光辉负责相关组织工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漆林生负责部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唐文发任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鲍京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周曦放、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林治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辉任副主任,从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两轮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营运,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二)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停靠;

(三)无牌、假牌、套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和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

(四)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

四、整治目标

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21日至630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内部动员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实施方案要求在630日前报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在岳阳电视台、岳阳人民广播电台、岳阳晚报开辟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71日至925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

1、市公安局:

1)组织、指挥各有关警种及中心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参与整治行动,对妨碍整治工作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为各级执法部门提供坚强后盾;

2)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对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公交车、出租车、农用车、电动车等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负责交通劝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纠正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劝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遵章守制;

4)科学规划、设置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交通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桥东地下行人过街通道人行道防护栏,在金鹗东路设置道路中央隔离设施,控制和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乱穿乱行和机动车违法调头、违章行驶的行为;

5)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6)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整治期间上路警力要达到市中心城区警力的2/3以上,并以每5台摩托车为一组进行流动巡逻,及时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市中心城区道路管控率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2、市城管局:

1)牵头组织开展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等行为的专项整治,确保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机动车违章占道现象明显减少;

2)科学管理岳阳火车站广场,确保公交车、出租车和社会车辆有序停放;

3)重新启用桥东地下行人过街通道;

4)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的行业管理,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的行驶、停放和营运秩序,严肃整治公交车、出租车的不文明行车和不规范经营行为;

5)取缔影响交通安全的广告牌。

3、市教育局

1)严格落实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车辆管理制度,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学校校车、幼儿园娃娃接送车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参与接送学生和幼儿;

2)在市中心城区内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举办2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开展2次交通法规教育,举办1次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比赛或交通安全知识抢答赛,在市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校设立1个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新内容。

4、岳阳楼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

1)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招聘100名交通劝导员;

2)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非法营运摩托车驾车人进行清理、登记,宣传政策,做好疏导、规劝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残疾人的相关困难,严禁无残疾人证三轮摩托车营运;

4)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5、市运管局:

加强对三轮车的日常管理,牵头组织对非法营运三轮车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市中心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明显减少。

6、市委政法委、市政府督查室: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不定期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市委政法委要将各单位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7、市摩托车整治办:

组织对摩托车非法营运、摩托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8、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整治工作的讲评调度及整治结束后的总结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协调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在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有关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定期开展整治活动的同时,还要尽快探索建立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总结阶段:926日至930日。

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成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未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按“有错无为”问责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其它县、市、区要参照本方案,抓好本地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配合市中心城区的整治工作。

 

 

主题词:交通  公路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6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