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80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7-2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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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岳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岳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一)按照岳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总体方案,提出年度国有企业改制安排意见。

(二)审批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三)审批市直各系统呈报的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统筹安排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及时掌握和调度该项资金的使用,并按管理权限,审批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资金。

(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了解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情况,协调解决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对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部门进行工作督查和考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国有企业改制政策,拟定并向领导小组报送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三)审查市直各系统呈报的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并送领导小组审批。

(四)宣传和解释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改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受理有关咨询。

(五)承办有关请示、报告、文件,编印《岳阳市国企改制工作动态》。

(六)审核改制企业的改制成本。

(七)对改制资金有缺口的,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八)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九)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考核考评。

(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