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7]11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09-17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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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岳阳市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岳阳市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维护卷烟市场秩序,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卷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烟草专卖局卷烟打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现有无证经营户取缔一批、劝退一批、合法化一批,使全市卷烟无证经营户减少60%以上。

二、工作重点

摸清底子,为全面取缔无证经营奠定基础;逐步取缔无证经营卷烟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管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工作职责

工商部门  根据已经掌握的和烟草专卖部门提供的辖区内卷烟无证经营情况,协调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烟草专卖部门  做好卷烟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摸底工作,向工商部门提供已掌握的无证经营户名册;做好信息收集、交流和反馈工作,加强与公安、工商部门的配合,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阶段(20078月)。市、县(市、区)烟草专卖和工商部门要结合岳阳实际,对本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档案。

(二)实施阶段(200791日至103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卷烟经营秩序。

(三)巩固阶段(200711112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对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苏耀辉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杨含春、市工商局副局长吕新民、市烟草局副局长付依良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工商局,高明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旺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在主要街道和集镇悬挂宣传横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加强与周边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间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实现综合治理。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确保取缔卷烟无证经营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