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湘人发〔2007〕157号)、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市政府2007年度10件实事的通知》(岳政发〔2007〕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将对完成2007年度实事任务的单位给予奖励,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2007年度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先进集体。2007年参与省、市为民办实事工作中的41个主要责任单位和市考核办成员单位、市级新闻单位参加评选。即: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交通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地产局、市生态能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残联、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地方海事局、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和3家市级新闻单位。上述单位的下属机构不单独参加评选。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分别排名评选,全市共评选先进集体18个(含推荐省表彰的先进集体7个),其中市直先进集体12个,县、市、区先进集体6个。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市直接参与省8件、市政府10件实事工作的有关人员,全市共评选先进个人85名,其中记二等功34人,记三等功51人。从记二等功推荐名单中评选出业绩特别突出的1人推荐报省授予“湖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6人推荐报省记一等功,13人推荐报省记二等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
2、承办省、市实事工作制度、机制和机构健全。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建立了办实事“绿色通道”;依法行政,管理规范,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深受群众信任及社会各界好评。
3、创造性地开展实事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实事各项目标任务,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实事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注重成果巩固和后续管理。
4、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群众满意度高。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2、积极投入实事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率高,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深入扎实,热忱为人民群众服务,群众满意度高。
4、勤政廉洁,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方法,认真审核把关,自下而上层层遴选,逐级上报。
(二)严格按条件评选,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先进个人评选对象重点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已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不参加评选。各级党委、政府及县处级领导干部推荐对象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25%。凡推荐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单位,须按推荐县处级领导干部数同时推荐普通工作人员作为备选。对推荐的先进个人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公示5-7天。
3、各县、市、区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由县、市、区实事考核办考察并汇总,经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实事考核办。
4、市直责任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直接报市实事考核办。市级新闻媒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由市委宣传部汇总、审核后,报市实事考核办。
5、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市实事考核办按照湘人发〔2007〕157号文件精神和《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工作考评办法》的规定,结合各单位年终提交的自查报告和考核验收结果,依据考评得分情况,会同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进行综合评估排名初定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市直排名前四名的单位和县、市、区排名前三名的单位拟作为报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推荐。
6、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对象,要分别填写《湖南省2006年、2007年度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审批表》、《湖南省2006年、2007年度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3份,并上报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一式4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3000字内,用A4纸打印并附软盘。上述所有表格和材料于2007年11月25日前报市实事考核办(联系电话:8880246)。
7、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予以表彰。
附件:1、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2、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工作考评办法
3、湖南省2006年、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审批表
4、湖南省2006年、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先进个人
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县市区) |
先 进 个 人 |
备 注 | |
记二等功 |
记三等功 | ||
平江县 |
1 |
2 |
|
岳阳县 |
1 |
2 |
|
华容县 |
1 |
2 |
|
湘阴县 |
1 |
2 |
|
临湘市 |
1 |
2 |
|
汨罗市 |
1 |
2 |
|
岳阳楼区 |
1 |
2 |
|
云溪区 |
1 |
2 |
|
君山区 |
1 |
2 |
|
岳阳经济开发区 |
1 |
2 |
|
南湖风景区 |
1 |
2 |
|
屈原管理区 |
1 |
2 |
|
市交通局 |
1 |
1 |
|
市电信公司 |
1 |
1 |
|
市移动公司 |
1 |
1 |
|
市广电局 |
1 |
1 |
|
市财政局 |
1 |
1 |
|
市商务局 |
1 |
1 |
|
市教育局 |
1 |
1 |
|
市卫生局 |
1 |
1 |
|
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先进个人
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县市区) |
先 进 个 人 |
备 注 | |
记二等功 |
记三等功 | ||
市建设局 |
1 |
1 |
|
市城管局 |
1 |
1 |
|
市房地产局 |
1 |
1 |
|
市生态能源局 |
1 |
1 |
|
市水务局 |
1 |
1 |
|
市民政局 |
1 |
1 |
|
市劳动保障局 |
1 |
1 |
|
市人口计生委 |
1 |
1 |
|
市农业局 |
1 |
1 |
|
市残联 |
1 |
1 |
|
市安监局 |
1 |
1 |
|
市消防支队 |
1 |
1 |
|
市地方海事局 |
1 |
1 |
|
市政府办 |
1 |
1 |
|
市人事局 |
|
1 |
|
市统计局 |
|
1 |
|
市监察局 |
|
1 |
|
市政府督查室 |
|
1 |
|
市直新闻单位 |
|
1 |
|
小 计 |
34 |
51 |
|
附件二:
岳阳市2007年度省、市实事工作
考 评 办 法
为切实加强和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绩效评价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年度实事工作先进集体,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和考评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及市直各实事责任单位的实事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内容包括:省、市实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基础工作以及项目加分。
二、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注重实效原则;
(三)便于操作原则;
(四)激励创新原则。
三、考评方式
(一)考评工作按平时工作考核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实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70分、基础工作情况为30分,其他项目酌情加分。
(三)年终由市实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及相关专家对考核项目进行年度考评,结合日常工作的考评记载,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初定出2007年度实事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被评为办实事工作的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单位一把手评为优岗;对没有完成实事任务的单位,其一把手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不称职,并视情追究责任。
岳阳市省、市实事考核评分表
考核 范围 |
项 目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扣分 | |
市 直 责 任 单 位 |
目标任务 |
如期如质如量完成目标任务(市统计局评估认定) |
70 |
| |
基础工作 |
①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 |
5 |
每少一项倒扣2分 | ||
②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原始资料、实事台帐齐全)。 |
5 | ||||
③坚持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自评、年终考核验收,并上报情况。 |
10 | ||||
④每月5日前报上月进度表和有关信息、宣传材料,7月10日和11月30日分别将半年和年终完成情况进度表和文字总结材料报市实事办、市统计局投资贸易科(计分情况由市统计局提供)。 |
10 | ||||
项目加分 |
经市实事办汇总认定,根据信息、宣传材料上报和采纳情况加分。 |
省级报纸3分/次 | |||
省级电视台3分/次 | |||||
省实事简报2分/次 | |||||
| |||||
| |||||
经省直单位年终检查验收,排位在全省前三名的分别加5、4、3分。 | |||||
县 市 区 政 府 |
目标任务 |
如期如质如量完成目标任务(市统计局评估认定)。 |
70 |
| |
基础工作 |
①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原始资料、实事台帐齐全)。 |
5 |
每少一项倒扣2分 | ||
②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
5 | ||||
③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
5 | ||||
④坚持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自评、年终考核验收,并上报情况。 |
5 | ||||
⑤每月5日前报上月进度表和有关信息、宣传材料,7月10日和11月30日分别将半年和年终完成情况进度表和文字总结材料报市实事办、市统计局投资贸易科(计分情况由市统计局提供)。 |
10 | ||||
项目加分 |
①经市实事办汇总认定,根据信息、宣传材料上报和采纳情况加分。 |
省级报纸3分/次 | |||
省级电视台3分/次 | |||||
省实事简报2分/次 | |||||
| |||||
| |||||
②经市直单位年终检查验收,排位在全市前三名的分别加5、4、3分。 | |||||
附件三:
湖南省2006年、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
先进集体审批表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
单位级别 |
|
职工总数 |
| |
曾受过何种 奖 励 |
| |||
主要 先进 事迹 |
| |||
主要 先进 事迹 |
|
主管或协管部 门推荐意见 |
|
县(市、区)党 委、政府推荐意 见 |
|
市(州)党委、政府推荐 意 见 |
|
省委、省政府 审批意见 |
|
附件四:
湖南省2006年、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
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 名: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200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行政职务 |
| ||
工作单位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技术职务 |
| ||
拟授奖励等 次及名称 |
| ||||
曾受过何 种 奖 励 |
| ||||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何年何月在何单位任何职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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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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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说明:只写主要事迹,不另附页。) |
所在单位意见: |
主管或协管部门推荐意见: | |
县(市、区)党委、 政府推荐意见 |
| |
市(州)党委、 政府推荐意见 |
| |
省委、省政府 审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