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1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和交办事项。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负责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政策。
(三)协调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对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各自责任,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宣传,协助做好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并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和管理。
市公安局:协助做好城镇人口信息调查,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
市民政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协助做好城镇低保对象身份确认及其参保缴费的资助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拨付,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作经费。
市编办: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人员编制。
市劳动保障局:编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与措施,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做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等实施单位的管理。
市卫生局: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合理布局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市审计局:定期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市残联:做好残疾居民的身份确认工作,协助制定残疾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由第一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凡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先搜集、整理、综合后报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和召集人确定审议。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需要,联席会议可请市直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以市劳动保障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第一召集人:郭振斌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王益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殷道春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余国祥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宋杰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仇岳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 鸣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邹三友 市财政局副局长
荣般芝 市编办副主任
卢进星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吴长云 市卫生局副局长
邓春初 市审计局副局长
易世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沈 楠 市残联副理事长
卢进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