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的通知(岳政办函[2008]45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06-16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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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步伐,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和《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包括县、市、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管理,由市城管局依法授予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供应特许经营权。

二、环保部门应督促无煤区内业主实施煤改气、油改气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区的空气质量,扩大天然气利用普及率。

三、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推广使用天然气、汽油双燃料车,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增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应全部使用双燃料车。

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环境污染大的工业企业应尽快实施煤改气。

五、新建居民住宅区、商住楼、写字楼及其它公共建筑,要配套建设天然气设施,其费用纳入主体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市城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市天然气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