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根据省第三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关于举行湖南省第三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的通知》(湘大组字〔2008〕1号)精神,为选拔人员,组建队伍参加湖南省第三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
附件:1、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2、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3、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黄兰香 市人民政府市长
主 任:隋国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曹治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执行主任:骆岳梨 市体育局局长
副 主 任:雷长福 市体育局副局长
陈跃进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建龙 市体育局副局长
吕敬国 市体育局副局长
周 赞 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委 员:杨孟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邹三友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峰 团市委副书记
夏建华 市广电局工会主席
苏世扬 岳阳晚报社编委会编委
王志红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李 鸣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秘 书 长:吕敬国(兼)
附件二:
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岳阳市实施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
岳阳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8月28-31日
地点:市中心城区及有关县、市、区
五、比赛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大众广播体操、登山、武术、跳绳、拔河、健身秧歌、围棋。
六、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组团,市直单位、大型企业、大专院校以及体育协会(俱乐部)组队参加
七、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团参加的项目不能少于6项,大众广播体操和健身秧歌为必报项目。
(二)各代表队参赛项目不少于3项,项目可自选。
(三)每个运动员在一个大项内最多可参加3个小项比赛,不能跨大项报名。
(四)代表团团部人数规定:团部人员5人,即团长1人、副团长1人、工作人员(含司机)3人;代表队队部人数规定:总领队1人,工作人员(含司机)2人。
八、运动员资格
(一)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具有本辖区内正式户口本和二代公民身份证;持外省、市、区身份证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通过县级及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具有健康合格证明。
(三)每个代表团向大会交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如发现运动员有资格问题,赛场上弄虚作假,不服从大会纪律和裁判员的判罚,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组委会将扣除保证金。未发生上述事情,则退还保证金。
九、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总局所颁发的最新竞赛规则和大会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每个运动员必须持大会办理的参赛证参赛,否则做弃权处理。
十、录取名次
(一)代表团总分:项目分和项目名次分相加为代表团总分,录取前6名。如遇总分相等,则以项目名次分多者优先。
(二)乒乓球、羽毛球、登山、跳绳、拔河、围棋等6个项目录取前6名。
(三)大众广播体操、武术、健身秧歌等3个项目按一、二、三等奖录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十一、计分办法
(一)项目分:各代表团在按总则规定参加项目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比赛项目加计项目分5分;未按规定项目数参赛,每少参加一项比赛减5分。
(二)项目名次分:按名次录取的个人项目前6名,按7、6、5、4、3、2计分;集体项目(拔河、跳绳混合团体等2项)前6名按个人项目分值的双倍计分,即14、12、10、8、6、4计分;获一、二、三等奖的个人按9、6、3计分;获一、二、三等奖的集体项目按30、22、16计分。
十二、设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条件另发。
十三、报名和报到
时间及要求另发。
十四、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五、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六、经费
(一)运动会期间每人每天交食宿费70元,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负责。
(二)各代表团(队)往返交通费和医疗费由各单位自理。
(三)仲裁委员、裁判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组委会负责,随队裁判员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四)各代表团(队)提前报到和推后离会,所需费用全部自理。
十七、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团旗,颜色自定,规格为2×
十八、开幕式
(一)各代表团必须由一名副团长、一名棋手、20名运动员成两路纵队参加开幕式,要求服装整洁、精神饱满。
(二)各代表团在开幕式前10天,将介绍本代表团情况的解说词(300字以内)传真到岳阳市第二届大众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8842641。
十九、竞赛规程总则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
附件三:
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表
序号 |
项目 |
比赛内容、组别、年龄、人数 |
运动员 |
领队教练 |
1 |
乒乓球 |
1、青年组(25-35岁),男女各2人,男女单打 2、中年组(36岁以上),男女各2人,男女单打 3、处级干部甲组(45岁以下)、乙组(45岁以上),男女各2人,男女单打 4、厅级干部组,男女各2人,男女单打 |
16人 |
2人(领队、教练各1人) |
2 |
羽毛球 |
1、青年组(25-35岁),男女各2人,男女单打 2、中年组(36岁以上),男女各2人,男女单打 3、处级干部甲组(45岁以下)、乙组(45岁以上),男女各2人,男女单打、双打 4、厅级干部组,男女各2人,男女单打 |
16人 |
2人(领队、教练各1人) |
3 |
大众广 播体操 |
男女均在25岁以上,男子4人、女子13人 |
17人 |
2人(领队、教练各1人) |
4 |
登山 |
1、青年组(25-35岁),男女各2人,个人赛 2、中年组(36-45岁),男女各2人,个人赛 3、处级及以上干部组,男女各2人,个人赛 |
12人 |
2人(领队、教练各1人) |
5 |
武术 |
1、青年组(25-30岁),男女各4人 传统组:拳术——1-4类和湖南地方拳种 器械——单、双、软器材 太极拳、剑:国家规定套路,42式拳、剑,陈式、杨式竞赛套路 太极推手:男子 2、中年组(31岁以上),男女各3人 传统组:拳术——1-4类和湖南地方拳种 器械——单、双、软器材 太极拳、剑:国家规定套路,42式拳,剑、陈式、杨式竞赛套路 太极推手:男子 |
14人 |
2人(领队、教练各1人) |
序号 |
项目 |
比赛内容、组别、年龄、人数 |
运动员 |
领队教练 |
6 |
跳绳 |
1、青年组(25-35岁),男女各2人,混双赛、混合团体赛 2、中年组(36-45岁),男女各2人,混双赛,混合团体赛 |
8人 |
2人(领、教各1人) |
7 |
拔河 |
1、男子组(25岁以上),10人,团体、混双 2、女子组(25岁以上),10人,团体、混双 |
20人 |
2人(领队、教练各1人) |
8 |
围棋 |
1、少儿男子组1人; 2、年龄为25岁以上,4人(男女不限),男女个人 |
5人 |
2人(领队、教练各1人) |
9 |
健身 秧歌 |
男女均在25岁以上,男子4人、女子8人,规定套路第三套、自选套路 |
12人 |
2人(领队、教练各1人) |
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