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08]17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09-1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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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市政府日常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岳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

(二)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完成专项任务。

(三)市政府正副巡视员、正副厅级干部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理有关方面的工作或负责专项工作。

(四)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协调沟通副市长、正副巡视员、正副厅级干部、市长助理有关工作。

(五)市长助理协助副市长处理有关方面工作。

(六)副秘书长在秘书长领导下,根据分工协助副市长工作或负责其他方面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重要会议的管理

(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会议通知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召开的需请市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通知,由秘书长负责统一处理,必要时报告市长。

(二)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的会议通知,由分管文件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核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市委领导签发。

(三)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需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通知,经分管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核,报常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

(四)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由秘书长牵头筹办,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市政府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和秘书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向市长请假;其他市政府、市政府办负责同志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秘书长请假。

三、进一步规范重要公文审批程序

(一)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由相关部门单位起草,市政府办秘书一科受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分管文件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正副巡视员、副市长或市长审核后,报送市委领导签发。

(二)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相关部门单位起草,市政府办秘书一科受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正副巡视员、副市长审核,报市长签发;必要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后报市长签发。

(三)上报省政府的请示件,由相关部门单位起草,市政府办秘书一科审查,分管文件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正副巡视员、副市长审核,报市长签发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市长签发。

(四)对市人大常委会重要督办函的回复件,由相关部门单位起草,按程序送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正副巡视员、副市长审核,报市长审定。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纪要,由相关人员起草,市政府办秘书一科初审,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正副巡视员、分管副市长审核,报市长签发。

(六)市政府通报,由相关部门单位起草,市政府办秘书一科初审,分管文件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正副巡视员、副市长审核,报市长签发。

(七)市政府通告,由相关部门单位起草,市政府办秘书一科受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分管文件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正副巡视员、副市长审核,报市长签发。

四、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领导出席重要活动的管理

(一)市委举办的重要活动,由市政府常务秘书按照市委统筹安排,通知市政府领导出席。

(二)市人大、市政协、岳阳军分区举办的重要活动,由秘书长按照领导分工和活动需要,负责衔接市政府领导出席。

(三)市政府举办的重要活动,由秘书长按照领导分工和活动需要拟定出席领导,报市长确定。

(四)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单位举办重要活动需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由市政府常务秘书归口,秘书长按照领导分工和活动需要协调确定,必要时报市长审批。

(五)外地举办重要活动邀请市政府领导参加,由秘书长拟定出席领导,报市长审批。

五、进一步规范重要接待活动的管理

(一)省政府领导来岳阳视察、指导工作,由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负责牵头拟定接待方案,及时向市委领导汇报后,报市长审定。

(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部级领导来岳阳视察、指导工作,由对口部门单位拟定接待方案,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核,并由秘书长向市委领导汇报,报分管正副巡视员、分管副市长或市长审定。

(三)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岳阳视察工作,由市政府办秘书二科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衔接,秘书长根据领导分工和工作需要衔接市政府领导接待陪同。

六、进一步规范重要信息的报送

(一)凡是发生在我市范围内的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都属于重要信息。具体包括:集体上访、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请愿、游行、罢工、罢市、非法集会、爆炸、械斗、枪杀、抢劫、劫车、劫船,或虽只有少数人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性事件;火灾、矿难、环境污染、交通等重大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伤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水灾、旱灾、风灾、虫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严重疫情;国内外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社会事件或苗头、群众普遍关注和新闻媒体及互联网报道的有关岳阳的敏感热点问题等。

(二)市政府总值班室接到重要信息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长助理、秘书长报告,必要时向分管正副巡视员、正副厅级干部、分管副市长、市长报告。

(三)及时将重要信息报送市委办和省应急办。对重、特大突发性事件紧急信息,必须在事发后2小时以内报送。

(四)严格重要信息报送的审批程序。凡向市委办、省应急办报送的重要信息必须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审核把关,重大重要的紧急信息应送市政府分管正副巡视员、正副厅级干部、副市长、市长审查。未按程序审查同意,不得擅自报送重要信息。

七、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管理

(一)市政府副市长、正副巡视员、正副厅级干部、秘书长外出学习考察,应事先书面报市长审批同意。外出学习考察函由分管文件的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核,分管副市长签发。

(二)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副主任(纪检组长)外出学习考察,应事先征得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报秘书长审批。外出学习考察函由分管文件的副秘书长审核,秘书长签发。

 

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规范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