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备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9]24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03-1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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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备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岳阳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备战工作

      

 

 

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定于201079月在湘潭市举行。为做好我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下简称“省十一运会”)的各项备战工作,确保成绩较上届省运会有较大进步,根据《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为指导,认真执行《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立足岳阳传统,强化优势项目,通过组团参加省十一运会,检验我市业余训练成效,锻炼后备队伍,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以竞技体育比赛为杠杆,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奋力拼搏,圆满完成我市在省十一运会上“保七争六”的夺牌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隋国庆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曹治平、市体育局局长骆岳梨、市教育局局长王志明任副组长,陈峰、邹三友、仇岳刚、吴晓青、雷长福、陈跃进、王建龙、吕敬国、周赞、王志红、李鸣、吴建林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副主任)、体育(文体、教体)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体育局,由陈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参赛项目及夺金牌任务分配

我市拟参加省十一运会青少年组田径、游泳、皮划艇、赛艇、举重、体操、射击、摔跤、柔道、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跳水、武术、定向越野、花样游泳、篮球、排球等18个项目的比赛。

(一)我市参赛项目金牌计划任务

 

总金牌数

(枚)

我市可报

   

我市金牌计划任务数

(枚)

 

82

36

1011

 

62

24

89

皮划艇

32

28

78

 

34

26

78

 

43

32

78

 

60

30

78

 

36

36

24

 

24

24

78

跆拳道

20

20

12

羽毛球

22

30

12

乒乓球

12

16

0.51

 

40

26

12

 

18

18

2

定向越野

12

8

2

 

22

12

12

花样游泳

6

14

12

篮球

3

15

 

排球

3

15

 

合计

531

410

64.579

(二)参赛单位金牌任务分配:

临湘市7枚,岳阳县7枚,汨罗市4枚,湘阴县3枚,华容县2枚,平江县2枚,岳阳楼区1枚,云溪区1枚,君山区1枚,岳阳经济开发区0.5枚,南湖风景区0.5枚,屈原管理区0.5枚,市体校30枚,市游泳学校10枚,市力源俱乐部2枚,市一中1枚,市八中1枚,市十四中2枚,共计75.5枚。

四、部门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  协调安排封闭训练的拟参加省十一运会学生的就读事宜,负责抽调承担训练任务的体育教师,选派有体育特长的优秀学生参加训练、开展比赛,安排部分项目集中训练地点。

市公安局  负责备战运动员的户籍、身份证办理工作,督促、指导承训单位做好治保工作。

市卫生局  协助做好备战运动员的伤病治疗和护理工作;协助做好参赛运动员的食品卫生及健康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  做好备战、参赛经费的预算审核及监督使用等工作。

市体育局  负责备战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省十一运会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及队伍组织;负责运动员的注册、训练、比赛工作;负责各项目集中训练地点、场地、器材、教练等的联系、组织和安排;负责对承训单位训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等。

五、备战安排

(一)20092月前,成立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确定单项承训单位责任人、项目联系人,确保各项目备战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单项队伍调整,确定各项目参赛人员名单,并做好最后一次运动员注册工作;做好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的交流工作,提高我市整体参赛实力;做好市级后备人才基地和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请、验收、审批工作,加强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管,促进业余训练网点建设。

(二)200910月,抓好赛前集中训练工作。对部分重点参赛项目实行集中封闭训练,采取“学习、训练、生活”三集中的形式,确保训练效果。

六、奖励办法

(一)按每获得1枚金牌(赛会金牌,下同)1万元标准奖励。奖金分配比例为教练员40%,运动员50%,承训单位10%

(二)按名次得分(金牌得分除外)奖励,每得1分按50元标准奖励。奖金分配比例为教练员40%,运动员50%,承训单位10%

(三)凡各县、市、区输送到我市范围内的省市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游泳学校的运动员获得金牌的,按10%比例计入各县、市、区金牌数,奖金不分配到县、市、区(本方案下发前引进的运动员按此执行)。

(四)各县、市、区与我市的省市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游泳学校联合引进的运动员获得金牌的,按30%比例计入各县、市、区金牌数,奖金不分配到县、市、区,70%计入培训单位金牌数(本方案下发后引进的运动员按此执行)。

(五)市体校、市游泳学校学生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生备战期间就读学校1000元;市直其他学校(金牌任务单位除外)的学生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生就读学校10000元。

(六)社会办训单位(市力源俱乐部除外)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单位15000元(教练员、运动员和办训单位不另外奖励)。

(七)获得金牌的县、市、区体育部门,按每枚金牌3000元标准奖励。

(八)超额完成金牌任务数的单位,超额部分每枚金牌按5000元标准奖励。

(九)各县、市、区参加省十一运会金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0年民本岳阳建设考核,完成金牌任务的计2分;在金牌任务数基础上,每增加或减少5%,考核分值相应增加或减少0.1分。

(十)各单位所获金牌数按2倍计入下届市运会各单位金牌总数,分数计入下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训练,做好各项备战工作,努力实现省十一运会金牌数“保七争六”的奋斗目标。

(二)各县、市、区和有训练任务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制定具体备战措施,确保备战、参赛资金投入。要加大对夺金项目、夺金运动员的投入,并保证投入落到实位,取得效果。

(三)要加强对参赛运动员的训练和日常管理,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省十一运会备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附件: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各项目负责人名单(青少年组)

  


附件:

 

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各项目负责人名单

(青少年组)

序号

 

承训单位责任人

项目联系人

1

 

柳会省  丰伶松

陈铁义  刘志勇

王志红

 

2

 

文艳芳

陈跃进  胡文涛

3

皮划艇

    柳会省

骆岳梨  欧阳军

4

 

    柳会省

骆岳梨  欧阳军

5

 

 

     

6

 

     

欧阳军

7

 

     

    欧阳军

8

 

   

欧阳军   

9

 

        

陈跃进   

10

跆拳道

柳会省、刘勇、刘国宏

欧阳军   

11

羽毛球

黄庆文

陈跃进  边约维

12

乒乓球

 

王志红  边约维

13

 

柳会省

王志红  边约维

14

定向越野

 

     

15

  

 

陈跃进  胡文涛

16

花样游泳

文艳芳

陈跃进  胡文涛

17

篮球

 

王建龙

18

排球

 

王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