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备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岳阳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备战工作
实 施 方 案
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定于2010年7—9月在湘潭市举行。为做好我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下简称“省十一运会”)的各项备战工作,确保成绩较上届省运会有较大进步,根据《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为指导,认真执行《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立足岳阳传统,强化优势项目,通过组团参加省十一运会,检验我市业余训练成效,锻炼后备队伍,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以竞技体育比赛为杠杆,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奋力拼搏,圆满完成我市在省十一运会上“保七争六”的夺牌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隋国庆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曹治平、市体育局局长骆岳梨、市教育局局长王志明任副组长,陈峰、邹三友、仇岳刚、吴晓青、雷长福、陈跃进、王建龙、吕敬国、周赞、王志红、李鸣、吴建林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副主任)、体育(文体、教体)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体育局,由陈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参赛项目及夺金牌任务分配
我市拟参加省十一运会青少年组田径、游泳、皮划艇、赛艇、举重、体操、射击、摔跤、柔道、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跳水、武术、定向越野、花样游泳、篮球、排球等18个项目的比赛。
(一)我市参赛项目金牌计划任务
项 目 |
总金牌数 (枚) |
我市可报 人 数 |
我市金牌计划任务数 (枚) |
田 径 |
82 |
36 |
10—11 |
游 泳 |
62 |
24 |
8—9 |
皮划艇 |
32 |
28 |
7—8 |
赛 艇 |
34 |
26 |
7—8 |
射 击 |
43 |
32 |
7—8 |
举 重 |
60 |
30 |
7—8 |
摔 跤 |
36 |
36 |
2—4 |
柔 道 |
24 |
24 |
7—8 |
跆拳道 |
20 |
20 |
1—2 |
羽毛球 |
22 |
30 |
1—2 |
乒乓球 |
12 |
16 |
0.5—1 |
体 操 |
40 |
26 |
1—2 |
武 术 |
18 |
18 |
2 |
定向越野 |
12 |
8 |
2 |
跳 水 |
22 |
12 |
1—2 |
花样游泳 |
6 |
14 |
1—2 |
篮球 |
3 |
15 |
|
排球 |
3 |
15 |
|
合计 |
531 |
410 |
64.5—79 |
(二)参赛单位金牌任务分配:
临湘市7枚,岳阳县7枚,汨罗市4枚,湘阴县3枚,华容县2枚,平江县2枚,岳阳楼区1枚,云溪区1枚,君山区1枚,岳阳经济开发区0.5枚,南湖风景区0.5枚,屈原管理区0.5枚,市体校30枚,市游泳学校10枚,市力源俱乐部2枚,市一中1枚,市八中1枚,市十四中2枚,共计75.5枚。
四、部门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 协调安排封闭训练的拟参加省十一运会学生的就读事宜,负责抽调承担训练任务的体育教师,选派有体育特长的优秀学生参加训练、开展比赛,安排部分项目集中训练地点。
市公安局 负责备战运动员的户籍、身份证办理工作,督促、指导承训单位做好治保工作。
市卫生局 协助做好备战运动员的伤病治疗和护理工作;协助做好参赛运动员的食品卫生及健康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 做好备战、参赛经费的预算审核及监督使用等工作。
市体育局 负责备战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省十一运会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及队伍组织;负责运动员的注册、训练、比赛工作;负责各项目集中训练地点、场地、器材、教练等的联系、组织和安排;负责对承训单位训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等。
五、备战安排
(一)2009年2月前,成立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确定单项承训单位责任人、项目联系人,确保各项目备战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单项队伍调整,确定各项目参赛人员名单,并做好最后一次运动员注册工作;做好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的交流工作,提高我市整体参赛实力;做好市级后备人才基地和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请、验收、审批工作,加强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管,促进业余训练网点建设。
(二)2009年10月,抓好赛前集中训练工作。对部分重点参赛项目实行集中封闭训练,采取“学习、训练、生活”三集中的形式,确保训练效果。
六、奖励办法
(一)按每获得1枚金牌(赛会金牌,下同)1万元标准奖励。奖金分配比例为教练员40%,运动员50%,承训单位10%。
(二)按名次得分(金牌得分除外)奖励,每得1分按50元标准奖励。奖金分配比例为教练员40%,运动员50%,承训单位10%。
(三)凡各县、市、区输送到我市范围内的省市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游泳学校的运动员获得金牌的,按10%比例计入各县、市、区金牌数,奖金不分配到县、市、区(本方案下发前引进的运动员按此执行)。
(四)各县、市、区与我市的省市人才基地、市体校、市游泳学校联合引进的运动员获得金牌的,按30%比例计入各县、市、区金牌数,奖金不分配到县、市、区,70%计入培训单位金牌数(本方案下发后引进的运动员按此执行)。
(五)市体校、市游泳学校学生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生备战期间就读学校1000元;市直其他学校(金牌任务单位除外)的学生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生就读学校10000元。
(六)社会办训单位(市力源俱乐部除外)每获一枚金牌,奖励该单位15000元(教练员、运动员和办训单位不另外奖励)。
(七)获得金牌的县、市、区体育部门,按每枚金牌3000元标准奖励。
(八)超额完成金牌任务数的单位,超额部分每枚金牌按5000元标准奖励。
(九)各县、市、区参加省十一运会金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0年民本岳阳建设考核,完成金牌任务的计2分;在金牌任务数基础上,每增加或减少5%,考核分值相应增加或减少0.1分。
(十)各单位所获金牌数按2倍计入下届市运会各单位金牌总数,分数计入下届市运会各代表团总分。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训练,做好各项备战工作,努力实现省十一运会金牌数“保七争六”的奋斗目标。
(二)各县、市、区和有训练任务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制定具体备战措施,确保备战、参赛资金投入。要加大对夺金项目、夺金运动员的投入,并保证投入落到实位,取得效果。
(三)要加强对参赛运动员的训练和日常管理,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省十一运会备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附件: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各项目负责人名单(青少年组)
附件:
岳阳市参加省十一运会各项目负责人名单
(青少年组)
序号 |
项 目 |
承训单位责任人 |
项目联系人 |
1 |
田 径 |
柳会省 丰伶松 陈铁义 刘志勇 |
王志红 翁 亮 |
2 |
游 泳 |
文艳芳 |
陈跃进 胡文涛 |
3 |
皮划艇 |
刘 勇 柳会省 |
骆岳梨 欧阳军 |
4 |
赛 艇 |
刘 勇 柳会省 |
骆岳梨 欧阳军 |
5 |
射 击 |
刘 勇 |
李 鸣 张 平 |
6 |
举 重 |
陈 鑫 刘 勇 |
欧阳军 |
7 |
摔 跤 |
陈 鑫 刘 勇 |
周 赞 欧阳军 |
8 |
体 操 |
刘 勇 |
欧阳军 翁 亮 |
9 |
柔 道 |
陈 鑫 刘 勇 |
陈跃进 张 平 |
10 |
跆拳道 |
柳会省、刘勇、刘国宏 |
欧阳军 翁 亮 |
11 |
羽毛球 |
黄庆文 |
陈跃进 边约维 |
12 |
乒乓球 |
|
王志红 边约维 |
13 |
武 术 |
柳会省 |
王志红 边约维 |
14 |
定向越野 |
刘 俊 |
李 鸣 翁 亮 |
15 |
跳 水 |
钟 军 |
陈跃进 胡文涛 |
16 |
花样游泳 |
文艳芳 |
陈跃进 胡文涛 |
17 |
篮球 |
|
王建龙 |
18 |
排球 |
|
王建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