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移交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09]2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04-1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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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市直有关单位:

《岳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移交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岳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移交方案

 

 

 

为构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竞争机制,有效调动市、区(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以下简称“三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岳政发〔20096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通过调整市中心城区环卫管理体制,坚持清扫保洁重心下移、全面覆盖、社会参与、权责一致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巩固和发展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市中心城区清扫保洁移交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建国任组长,范安辉、李国伟、李耀厚、李可波任副组长,谢建华、马建社、李美云、方欲林、黄岳山、兰定国、蔡远志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国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的具体事项。

三、清扫保洁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市、区清扫保洁范围。

1、市环卫局清扫保洁范围:南湖大道、金鹗路、沿湖风光带、巴陵路、洞庭大道、青年路、东茅岭路。

2、“三区”清扫保洁范围:岳阳楼区负责其管辖区内除市环卫局清扫保洁范围之外的清扫保洁;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清扫保洁。

3、清扫保洁共管责任区范围:在市环卫局和“三区”的清扫保洁责任分界线上,各自向对方延伸20的服务区为清扫保洁共管责任区。

(二)市、区工作职责。

市环卫局:负责其清扫保洁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牛皮癣”清理;负责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冲洗,垃圾中转、运输、处理和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岳阳楼区、南湖风景区清扫保洁范围内的垃圾站、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

岳阳楼区:负责其清扫保洁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和“牛皮癣”清理;负责其清扫保洁范围内的果皮筒和垃圾屋的添置、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将清扫保洁、垃圾屋及沿街果皮筒清理的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

南湖风景区:将其清扫保洁范围内的清扫保洁等各项环卫管理工作委托市环卫局负责。

岳阳经济开发区:其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维持现状不变。

四、人员安置和经费划转

(一)人员安置。

1、为确保大局稳定,市环卫局现有机构、正式职工不作调整。

2、市环卫局现聘请的岳阳楼区清扫保洁范围内清扫保洁临聘人员全部移交岳阳楼区政府管理,移交后的遗留问题由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二)经费划转。

1、拟移交岳阳楼区清扫保洁工作经费划转:包括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城市维护费和预算外安排的清扫保洁费两部分。

预算内城市维护费基数核定:根据市环卫局拟移交岳阳楼区负责的清扫保洁工作量和市财政局2008年执行的清扫保洁定额核定基数。

预算外清扫保洁费基数核定:根据划转岳阳楼区预算内维护费占2008年市财政预算内城市维护费安排的清扫保洁经费的比重和2008年市环卫局清扫保洁收费基数核定划转基数(2008年清扫保洁费占环卫有偿服务费的比重为34%)。

2、岳阳楼区新增清扫保洁范围的清扫保洁经费和设施、设备经费负担办法:

1)岳阳楼区新增清扫保洁范围的清扫保洁经费按其服务面积和2008年市财政预算内清扫保洁定额确定,市政府负担50,其余部分由岳阳楼区负担。

2)岳阳楼区清扫保洁范围内需新增的果皮筒和垃圾屋经费由岳阳楼区政府负责;需新增的垃圾站、公共厕所、垃圾处理场经费由市政府负责。

3)环卫有偿服务收费继续由市环卫局负责统一收取。岳阳楼区新增服务范围内收取的清扫保洁费按其占环卫有偿服务费的比重(2008年比重为34%)全部划转岳阳楼区,按季结算。

4)市环卫局现聘请的岳阳楼区服务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临聘人员配置的服装和清扫保洁工具移交岳阳楼区。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1日前)。市环卫局与岳阳楼区、南湖风景区派员,按管辖区划界定移交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起止点、面积、所需人员等,由双方确认后登记备案。

(二)工作交接阶段(320日前)。对明确移交的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市环卫局与岳阳楼区、南湖风景区要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移交和接管。

(三)正式运行阶段(4月1日起)。市、区按各自清扫保洁范围和职责正式运行,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市、区要加强配合,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移交工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市、区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加强领导。道路清扫保洁移交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市环卫局与岳阳楼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监督考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岳阳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组织对市环卫局和“三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进行监督考评。市环卫局和“三区”要加强各自市容环卫质量的监督考评。

(四)严明纪律。凡阻碍、拖延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移交工作或执行不力延误移交进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