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8〕1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235号)和《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次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行为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凡是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市级相对应的审批项目,相应予以取消和调整;凡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或调整;凡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项目,予以取消和调整。
(二)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对继续保留的审批项目,根据高效、便民的原则,重新确定行政审批时限,多数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要求在法定的时限内压缩1/3以上,争取控制在规定时限的1/2左右。
(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责任与监督的原则,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做到权责一致,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度有效的管理制度。在规范行政审批方面,严格规定行政审批内容、条件、程序、时限,减少自由裁量权,制定严密的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增加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四)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各地各部门在条件成熟的行政审批领域,推进并联审批制度,对一个申请事项需要各个部门进行审批的,探索联合审批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现有的网络平台实行网上审批,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建立责任制度,扎实开展工作。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突出工作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工配合,加强协调,共享信息;要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要深入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的完成。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或部门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或不及时纠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