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岳阳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岳政办函[2009]87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09-1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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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岳阳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岳阳市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根据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湘打传联办字〔20094号)及有关会议精神,决定自710日至10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重点

(一)工作目标。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打击和基本控制全市传销活动,依法严惩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教育警示参与传销人员,进一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范、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资本运作”和“收取入门费”、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名义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2、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退伍军人等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条件等行为。

3、重点惩处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和骨干分子;逃避打击或者被依法处理后仍屡教不改的传销人员;在多个地区同时进行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以合法公司为依托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百日联合执法行动顺利开展,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协调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各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要充分发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开展摸底排查,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准确掌握传销窝点情况,依法抓捕传销头目、骨干分子,及时遣返传销人员。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以认购商品为幌子“拉人头”、交纳会员费、发展下线支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同时,全面掌握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情况,收集反馈情报信息,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传销活动中的其它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和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特别要加大对无产品的纯“拉人头”传销、网络传销、“资本运作”传销等的打击力度。同时,负责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理及被诱骗参与传销人员解救等工作。

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开展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摸底排查阶段(710日至810日)。各级工商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打击传销宣传画报、标语张贴悬挂到所辖社区、居民点、校园、市场、企业和主要街道;宣传部门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在媒体上宣传打击传销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单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容留传销人员的房屋地点、门牌号码、所住人数逐一登记造册。房屋出租业主要主动配合,对租住人员中有从事传销活动的,一律自行清退,并将清退情况报所属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工商所。各县、市、区摸底排查情况于810日前报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工商局)。

第二阶段:重点打击阶段(811日至911日)。各地要严密组织,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集中打击行动取得成效。集中打击行动的具体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市中心城区集中打击行动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各地开展集中打击行动的情况要及时全面、真实、准确上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12日至1020日)。各地要对集中打击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构建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宣传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二)讲究方法,依法依规整治。在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要做好被诱骗参与传销人员的安抚、教育、疏导工作,使其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鼓励其勤劳致富。同时,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移交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严厉惩处。

(三)加强配合,形成整体联动。各部门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确保实效。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络,及时通报情况,推动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追究。为保证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整治效果,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跟踪督查各地开展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因不作为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

各地要及时报告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有关情况,并于1018日前将开展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情况总结报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