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09]15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09-10 17:15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2009年下半年调整后重点推进的153个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岳政发〔200917号)精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调整后的重大项目计划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重大前期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责任制。由市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办”)负责总协调,市发改委牵头负责65个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市建设局牵头负责88个在建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对市政府重点推进的153个重大项目,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推进的工作责任制。要按照签约项目抓落实、前期项目抓立项、开工项目抓推进的要求,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将项目建设指标任务量化细化,并扎实抓好推进落实。凡确定下来的重大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按照时间安排完成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力度

对所有重大项目实行责任分工和定期调度。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做好情况综合和反馈。要明确专人负责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市项目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采取重点督办、分段督办、定期督办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项目责任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要按月向市项目办报告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市项目办定期向全市通报重大项目建设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报市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进展较快、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严格重大项目建设绩效考核

由市项目办制订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工作由市项目办及其项目服务效能监察组、市重点办、市发改委前期办组织实施,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并将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民本岳阳建设考核和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重大项目责任人的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9月份组织召开全市项目工作讲评会,设立典型推介台、问题曝光台、工作讲评台等,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

增强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的意识,继续把优化经济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工程。各级政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该减免的坚决减免,应收费的按下限标准执行。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未经当地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企业停工、项目停建。要进一步加大施工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力度,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整治不力,严重影响项目推进的单位和负责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进行问责。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要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以下五项重大项目服务长效机制。

(一)重大项目代办制。项目责任单位要收集项目审批手续的代办需求,报市项目办综合后,交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依类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提高代办工作效率,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切实消除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挂号、在部门单位办事的“体外循环”现象。

(二)公安挂牌保护制。对建设环境不优的重点项目,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实行挂牌服务、重点保护,依法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具体由市公安局和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负责衔接和配合。对公安派出所在项目建设环境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由市重点项目公安值勤室加强督促检查。

(三)三方联席会议制。以项目责任单位为召集人,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三方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进度,主动交流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协调重大项目建设问题。

(四)项目预警报告制。坚持“一事一预警”原则,由市项目办对工作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工程进展不快的项目实行预警,并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接到预警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的人为因素发生。

(五)解难挂号销号制。由责任单位定期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搜集汇总,并报市项目办登记。市项目办依据问题性质分别向对应职能部门交办,规定办结时限,进行“挂号”管理。对已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受理单位及时出具请求“销号”的书面报告,由项目业主或项目责任单位签署满意意见后,再报市项目办予以“销号”。对已“挂号”的困难和问题,市项目办每季度通报一次,每半年讲评一次,保证“挂号”问题顺利解决。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建设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岳阳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