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工作进程,确保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如期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绿色通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任务领办制
为顺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企改办”)将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一名领办负责人和领办联络员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相关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市企改办建立台帐、跟踪督办。
(一)领办主体: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任务领办的第一责任人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分管负责人负责。
(二)工作程序:市企改办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任务后,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办联络员协助相关改制工作组工作人员到本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土地确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收齐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测绘,并出具权属墨线图。
(二)规划红线划定:市规划局负责在收齐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划定红线,出具挂牌红线图。
(三)资产评估: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进行实地评估后,相关改制工作组督促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市国资委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批准,并在7个工作日内下发核准通知。
(四)国土办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收齐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国土总证。
(五)房地产办证:市房地产局负责在收齐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房地产总证。
(六)改制成本审核及资金拨付:由市企改办负责改制成本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改制资金。
(七)职工移交社区:市企改办、岳阳楼区政府负责将已完成职工安置任务的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移交社区工作。
(八)职工集中生活区域公共设施维护评审:市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绿色通道的建立由市企改办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支持配合。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本部门有关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流程和所需资料详单。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办的工作任务,必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法律法规另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服务部门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由市企改办统一结算,依法纳入企业改制成本。
(五)由市企改办建立考核台帐,每季度将各相关职能部门所领办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通报市政府领导、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附件: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领办责任人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领办责任人名单
领办单位 领办负责人 领办联络员
市国土资源局 胡 辉 叶志刚
市规划局 张世愚 王建湘
市房地产局 易红卫 郑玉荣
市财政局 熊建伍 胡 静
市国资委 李华国 付旭光
市劳动保障局 晏桃宝 岳平湘
市国税局 李小亚 周兰田
市地税局 徐 奎 李先兵
岳阳楼区政府 贺景福 左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