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岳阳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09〕15号)精神,为落实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责任,提升项目服务水平,严格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绩效考核,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民本岳阳”和谐崛起,扎实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不断优化项目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岳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二)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三)坚持考核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当年由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前期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市直责任部门。
四、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由当年市政府明确的重大项目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基础工作情况两部分组成,按百分制计分。
(一)计划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年度重大项目(包括重大前期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目标任务由市政府年初确定,考核分值为70分。全面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计70分,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50%及以上、100%以下的按比例计分,低于年度计划目标任务50%的不计分。如一个地区或部门有多个重大项目建设服务责任的,按照每个项目得分的平均值计算最后得分。
1、重大前期项目主要考核项目前期工作各个环节,包括项目规划、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的编制、咨询、评估、申报和审批,相关的专项规划和课题研究,以及项目实质性开工情况。
2、重点建设项目主要考核年度计划投资完成情况和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完成情况。
(二)综合基础工作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为30分。
1、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组织机构建立健全,计4分;
2、重大项目计划报送及时,项目调度月报制执行到位,计4分;
3、建立重大项目服务长效机制,落实重大项目代办、公安挂牌保护、三方联席会议、项目预警报告、解难挂号销号五项制度措施到位,计10分;
4、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恶性阻工及群体性事件,计4分;
5、积极组织宣传报道、典型推介,营造项目建设和服务良好氛围,计4分;
6、服务项目积极主动,项目业主评价满意,计4分。
(三)以下情况可酌情加减分。
1、全面超额或提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成绩显著的,经审定后酌情加分。其中重大前期项目前期工作每提前推进一个阶段,加2分;重点建设项目每超额完成计划投资额5个百分点,加2分。此项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2、创新工作机制,措施得力,典型突出,在全市通报表彰的,1项加2分;产生示范效应,经验在全省或全国推广的,1项加5分。
3、基础工作扎实,全面或提前完成各项具体工作要求的,经审定后酌情加分。
4、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导致工作进度缓慢的,经市项目办预警一次扣2分、两次扣5分、三次以上取消评先资格。
加分项目由各责任单位年终申报,市项目办审核确定。
5、在项目建设与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经查实后酌情扣分;性质严重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1)项目建设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2)项目资金使用中出现挪用、挤占、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3)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在稽查和审计时发现问题的;
(4)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5)建设环境不优,严重影响项目推进的。
四、考核程序与奖励办法
(一)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绩效考核由市项目办牵头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重点办配合实施,并提出考核、评先建议,报市政府审定。
(二)项目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民本岳阳建设和市政府行政绩效考核内容。项目责任人的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三)考核采取实地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考核单位应及时提供有关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的书面材料及证明材料。
(四)根据责任单位推进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的相关情况,年终评选先进项目责任单位12个。其中,从各县、市和岳阳经济开发区中评选先进单位3个,分别奖励3万元;从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中评选先进单位2个,分别奖励2万元;从市直责任单位中评选先进单位7个,分别奖励1万元。
(五)年终评定一批服务项目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主题词:工业 项目 考核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岳阳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