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城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岳阳市城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成因
多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表明,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仅为70%左右,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其主要原因为市城区燃煤设施多,煤耗量大,除尘脱硫措施尚未普及,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生活垃圾等管理不规范,城区绿量不高,扬尘污染严重等。
二、市城区蓝天工程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广清洁能源、整治工业废气与扬尘污染、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核心,以取缔现有燃煤设施、控制新增燃煤设施、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调整产业结构与限期治理超标排污企业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实行部门联动,坚持不懈地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市城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分工协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依托成熟技术、讲求经济实用;治污费用以排污者承担为主,专业公司让利与财政适当补贴为辅。
三、实施时间及总体目标
自2009年10月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市城区蓝天工程。通过整治市城区大气环境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使市城区全年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四、工程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实施范围。
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重点区域为市城区天然气供应区。
(二)工程实施内容。
1、清洁能源推广工程:分片限期淘汰市城区燃煤生活锅炉、热水炉,改用天然气锅炉、电热水炉、空气能热泵等清洁能源设施;分片限期淘汰市城区宾馆、餐饮业、单位食堂燃煤大灶,并整治油烟污染;鼓励出租车、公交车使用天然气;扩建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上燃煤设施项目。
2、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工程:限期淘汰市城区4吨/时及以下标准的工业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彻底整治市城区4吨/时以上标准的工业燃煤锅炉,确保其外排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取缔市城区工业窑炉;限期关闭市中心城区粘土砖窑。
3、扬尘污染控制工程:加强市城区渣土运输管理,改造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建筑工程管理,推广实用技术,控制建筑扬尘污染;加强城市道路洒水保洁,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扩大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量。
五、工程实施要求及责任分解
工程内容 |
工程要求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
清洁 能源 推广 工程 |
锅炉改造 |
生活锅炉全部改造 |
市环保局 |
市质监局 市工业经委 |
大灶改造 |
全部改造 |
市环保局 |
市爱卫办 | |
车辆改造 |
鼓励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使用天然气 |
市城管局 |
市公安局 | |
扩建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 |
进一步扩大天然气管网铺设面,新建加气站 |
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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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 气污染 整治工程 |
锅炉改造 |
4吨/时以下标准的锅炉全部改造,4吨/时以上标准的鼓励改造 |
市环保局 |
市质监局 市工业经委 |
关闭窑炉 |
关闭市城区砖窑及其它工业窑炉 |
五区政府(管委会) 市墙改办 |
市工业经委 市环保局 | |
扬尘 污染 控制 工程 |
渣土管理 |
渣土运输车辆改造,规范管理 |
市城管局 |
市环保局 |
建筑工程管理 |
设置围墙,覆盖扬尘物料,严控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高空抛物 |
市建设局 |
市环保局 | |
道路洒水保洁 |
坚持道路洒水保洁 |
市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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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 |
扩大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量 |
市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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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岳阳市城区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财政、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及环保、财政、建设、城管、发改、工业经济、商务、工商、质监、公安、宣传、卫生、药品食品监管、旅游、园林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岳阳楼区政府、云溪区政府、君山区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蓝天工程实施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岳阳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各个分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依次启动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推广工程、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工程。
(二)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的同时,市和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设立蓝天工程补助资金,对限期内主动完成锅炉改造的用户,按1吨/时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万元、区级财政或市直主管部门补助1万元(市直单位按要求完成锅炉改造的由其主管部门补助)。
对按规定要求使用天然气锅炉或大灶的用户,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减免其50%的天然气公网建设费。
(三)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岳政告〔2009〕10号)和《关于印发岳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09〕18号)。由各整治单位向市政府递交责任书,明确整治时间、目的、内容、要求、奖励与处罚办法。
(四)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政府和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管委会要相互协作,各负其责,在市城区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五)市环保局依法查处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治的单位和个人,足额征收其废气排污费。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市城区蓝天工程建设。
(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监督市城区蓝天工程实施工作。
主题词:环保 工程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岳阳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