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13号)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查找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切实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组织事故救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事发单位和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岳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全力组织事故救援,妥善控制事故现场和相关责任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快速报告制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县、市、区质监部门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电话,并确保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
(三)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调查组由质监、安监、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邀请检察院参加。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质监部门应迅速核实事故情况,认定事故等级,提出事故调查组组成方案,一般事故由市质监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成立事故调查组,较大级以上事故由省质监局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成立事故调查组。
2、事故调查组的分工和职责。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组可以内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分别承担技术原因调查、管理原因调查、综合协调等工作。质监部门为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对事故调查工作全面负责;监察部门为副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管理组的工作,并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其他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的单位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实际需要确定分工和职责。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查批复。事故调查组基本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相关人员责任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复。有关机关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其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7〕100号)规定,由安监部门会同住建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处理。
(四)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要审慎稳妥进行,按有关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布的消息,由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三、加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岳阳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总工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监局,负责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应急救援、伤员救治、现场保护及善后处理等工作,为事故调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质监、安监、监察、公安、工会等单位在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抢险救援不力、调查处理工作不及时以及影响、妨碍调查处理工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附件:岳阳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岳阳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湘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蒋跃进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方延子 市安监局副局长
胡力平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其元 市总工会副主席
余风祥 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黄 河 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陈志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监局,胡力平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