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五市一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实施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全面组织实施“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重点抓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贯彻实施,由市监察机关牵头,市法制部门配合,切实加大对以上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深化配套制度建设,扩大制度的覆盖面。
(二)深化依法行政考核。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将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服务法治化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点。
(三)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指导,抓好依法行政试点,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督促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平衡发展。
(四)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度,组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及部门班子带头学法、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及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每年举行2次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二、以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六)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岳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
(八)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集体研究前必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对重大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
(九)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做好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强化对违法决策行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配优秀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政府依法决策。积极购买法律中介服务,注重发挥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在政府法律服务中的作用。
三、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重点,着力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
(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法制机构要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方面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零失误”、“零差错”。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一)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必须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做到“有件必登”。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执行“三统一”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消除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死角”。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系统。
(十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十三)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认真处理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做到“有错必纠”。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
四、以深化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十四)抓好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在去年全面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市县两级各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监督检查,督促裁量权基准的适用与落实。
(十五)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组织编纂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以健全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为抓手,认真落实证据制度、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权利制度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十六)启动新一轮执法培训换证工作。通过培训换证,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质量。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的管理。
(十七)认真做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贯彻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加强行政强制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十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按照“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推广”的原则,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十九)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工作检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依法行政档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行政行为的监督。年内将组织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五、以深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二十)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标准,统一办案尺度。
(二十一)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大对不予受理案件的检查力度。
(二十二)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规范调查取证工作,丰富审理方式,加大案件的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二十三)严格执行复议决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对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加强跟踪监督,维护行政复议决定的严肃性、权威性。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作用。
(二十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相关工作。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规范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提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六、以服务全市工作中心为重点,着力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二十五)明确服务目标。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十六)突出服务重点。各级法制机构要着力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重点为政府投资、资源开发、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
(二十七)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政府法律服务的形式和手段,综合采取提交合法性审查报告、调研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聘请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执业律师咨询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府法律服务的质量。
七、以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二十八)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主题,组织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研究。通过开展全市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征文活动、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智力支持。
(二十九)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积极报道、推介我市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工作,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十)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法制网页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准确上传信息。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