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城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2]40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11-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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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2012年度市城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2年度市城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2012年度“四三六”重点工程和重点保障项目的实施意见》(岳发〔2012〕1号)精神,为确保市城区15家菜市场提质改造达标任务全面完成,结合市城区菜市场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城区菜市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岳阳楼区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市城区菜市场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

  二、任务分解

  2012年市城区菜市场提质改造任务为:岳阳楼区完成8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3家,南湖风景区完成2家,市商务局完成2家,市国资委完成1家,市农业局完成1家。

  三、建设标准

  对纳入2012年提质改造计划的菜市场,须严格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岳阳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升级改造规范(试行)》(岳政办发〔2008〕24号)的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其设计和施工图纸需报市商品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政策支持

  (一)对达标的菜市场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市、区两级财政对建设达标的菜市场进行奖励。区级财政的奖励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市财政奖励额度的50%。

  (二)以奖代补资金应列入市、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根据达标菜市场建设具体实施情况给予奖励。

  五、验收奖励

  市城区菜市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立菜市场达标考评验收小组,由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各派一名负责人组成。根据“申报一家、验收一家、审定一家、拨付一家”的原则,由菜市场达标考评验收小组根据《岳阳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试行)》和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相关标准,对申请考评验收的菜市场进行量化考核、现场考评,并根据其市场规模、市场规格、投资额度、市场权属等因素向协调领导小组提出奖励建议。市城区菜市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对菜市场达标考评验收小组提出的奖励建议进行审定,作出奖励决定。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市政府奖励额度足额配套。

  六、责任分工

  (一)岳阳楼区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完成辖区内菜市场达标建设任务;负责达标菜市场奖励配套资金的到位和发放。

  (二)市商务局:负责完成本系统菜市场达标建设任务;负责市城区菜市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市工商局:负责市城区菜市场经营的日常监管和考核考评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市城区菜市场建设资金的组织和奖励资金的及时拨付工作。

  (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市城区菜市场达标建设的相关服务和指导工作。

  (六)市国资委、市农业局:负责本系统菜市场达标建设任务的完成。

  七、绩效考核

  市城区菜市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市政府“四三六”工程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完成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将对各责任单位菜市场达标建设的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