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岳阳市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督抽验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50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04-24 00:00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2013年岳阳市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17          

2013年岳阳市餐饮服务食品

和药品监督抽验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抽验,及时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现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预防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餐饮消费和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药品抽验。

1.抽验对象: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

2.抽验类型和任务分工: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抽验计划,本年度全市药品监督抽验共800批次。

(二)餐饮服务食品抽验。

1.抽验对象: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游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覆盖各类型餐饮服务单位。

2.抽验类型和任务: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全省餐饮服务食品抽验计划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餐饮服务食品抽验实施计划,抽样类别选择猪肉、疏菜、油、大米、米粉等20个品种,本年度全市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验共1000批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督抽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协调配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尤其要加强对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的监督抽验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本次餐饮服务食品、药品抽验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抽验样品采集和经费落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配合抽样和样品检验。

(三)严格抽验纪律。抽验工作必须坚持“监检结合”,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快速初筛、规范抽样、法定检验、依法处罚”的操作程序,严禁“随意抽验、说情退检、私下透风、截留报告、抽检改委检”等违规操作,确保抽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规范抽验程序。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相关抽样规范和要求进行抽验,规范抽验行为,做好采样准备和记录等。要加快餐饮服务食品样品采集工作,边采样、边冷藏,所有样品采用统一的无菌包装器具进行包装,并在相应的贮存条件下保存。对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样品,要及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按时完成任务。餐饮服务食品抽验时间为4月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安排。药品重点抽验品种为:中药注射剂、胶囊剂、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为不合格的品种或同生产厂家生产的其他品种、药品不合格信息公布的品种、已有补充检验方法的高风险品种、专科门诊用药、医院专科制剂、广告类药品、2010版药典修订提高的品种以及生产日期较长的制剂等。要加强对药品的鉴别、含量、有关物质、无菌和溶出度等严重影响用药安全的关键项目的检验。可见异物项目检验应控制在不合格总批次的10%以内。

(六)及时汇总上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应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客观、公正、准确的发出报告书和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所在辖区抽样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

(七)落实工作经费。各地要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督抽验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3年岳阳市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监督抽验计划表

附件

2013年岳阳市餐饮服务食品

和药品监督抽验计划表

县  市

餐饮服务食品抽验批次

(批)

药品抽验批次

(批)

市本级

300

300

平江县

70

60

岳阳县

80

60

华容县

80

60

湘阴县

80

60

临湘市

80

50

汨罗市

80

60

岳阳楼区

80

40

云溪区

40

30

君山区

40

30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30

20

南湖风景区

20

10

屈原管理区

20

20

小  计

1000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