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岳阳市2013年节能目标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
岳阳市2013年节能目标分解方案
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2013年节能目标任务和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岳发〔2013〕2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确定了2013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6.9%的节能目标任务,现将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2013年各县市区、各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耗目标及市直相关单位责任分解
(一)2013年各县市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单 位 | 2013年万元GDP能耗 比上年下降率(%) | 2013年能耗总量 控制增长率(%) |
全 市 | 6.9 | 3.3 |
平江县 | 6.2 | 3.9 |
岳阳县 | 6.9 | 3.4 |
华容县 | 7.2 | 3.1 |
湘阴县 | 6.8 | 3.6 |
临湘市 | 7.2 | 3.0 |
汨罗市 | 7.2 | 3.0 |
岳阳楼区 | 6.7 | 3.5 |
云溪区 | 7.1 | 3.3 |
君山区 | 6.6 | 3.5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7.2 | 3.2 |
南湖风景区 | 5.5 | 4.6 |
屈原管理区 | 6.8 | 3.3 |
(二)2013年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分类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 (%) | 负责部门 |
1 | 第一产业 | 农、林、牧、渔业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0.8 | 市农办 |
2 | 第二产业 | 工业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9.8 | 市经信委 |
其中规模工业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10.8 | |||
建筑业 | 单位面积能耗下降率 | 2.5 | 市住建局 | ||
3 | 第三产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3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共机构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 | 2 | 市政府办 | ||
单位人均能耗下降率 | 1 |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2 | 市商务局 | ||
其他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3 | 相关部门 | ||
4 | 居民生活 | | 人均电耗下降率 | 1 | 岳阳电业局 |
(三)2013年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节能任务责任分解表。
责任 单位 | 工 作 责 任 |
市发 改委 | 1.加强对全市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 2.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对新上项目依法依规进行节 能评估审查; 3.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竣工; 4.协助对万家企业和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监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对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管理; 5.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6.第三产业增加值(现价)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 7.加强节能管理、监察能力建设。 |
市经 信委 | 1.完成全市工业领域节能目标任务; 2.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善、落实产能退出机制; 3.组织实施工业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竣工; 4.按政策要求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5.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实施范围; 6.重点推进电力、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行业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 7.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监督检查,落实高耗能产品能耗标准。 |
市统 计局 | 1.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统计数据与各节能主管部门共享; 2.建立各县市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每季度后35天内,形成上季度能源统计报告; 3.加强与上级能源统计部门的衔接; 4.协助完成全市节能目标任务。 |
市住 建局 | 1.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建筑节能设计率达100%,城区新建建筑实施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以上; 2.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严格遵循绿色建筑标准; 3.完成市本级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任务; 4.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 5.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使用新型节能材料和再生材料,继续推广散装水泥。 |
市交通 运输局 | 1.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组织实施交通节能示范项目; 2.科学配置城市各种资源,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公路甩挂运输; 3.开展码头、车站节能改造; 4.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步伐,协调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市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
市农办 | 1.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搞好农业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资源节约技术的推广应用; 2.加快淘汰废旧农机具,推广节能机械及设备; 4.继续推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 5.抓好农村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6.加快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的普及应用。 |
市商 务局 | 1.加强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营业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宾馆、饭店的用能监管,宾馆、商厦、写字楼、车站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 2.在居民区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逐步取消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3.加强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计量统计与管理,制订实施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定额标准,鼓励应用高效空调、楼宇能源管理系统等节能技术产品。 |
市政 府办 | 1.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体系,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和耗能大户重点督查; 2.推进全市既有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落实; 3.抓好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 |
市财 政局 | 1.落实好节能专项资金实行单列和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的目标任务; 2.加强节能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做好财政节能补贴资金的落实,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积极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4.积极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5.抓好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
市科 技局 | 1.按省、市考核要求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 2.组织实施节能科技增效工程,鼓励支持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3.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
市物 价局 | 1.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省、市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施惩罚性电价,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 2.按要求推广供热计量收费; 3.积极推行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
市教 育局 | 1.完善教育单位节能管理机制,明确管理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学校的照明、空调、锅炉等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学校适用的节能技术产品; 2.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将节能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育与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普知识,增强学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的绿色消费方式。 |
市质 监局 | 1.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 2.加强对用能单位强检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3.做好节能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深入开展企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4.推进节能产品的认证和监管工作,做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相关工作; 5.开展能效标识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列入能效标识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做好能效标识的备案和使用工作。 |
岳阳 电业局 | 1.科学调度峰谷用电,加大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耗电统计和检测力度; 2.加强全民节约用电宣传,引导全民节约用电; 3.推广节能用电设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线路损耗。 |
市国 税局 | 1.清理“两高”行业优惠政策,查处对“两高”项目和企业违规减征、免征所得税等行为; 2.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及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扣所得税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3.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调研分析,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予以反馈。 |
市地 税局 | 1.清理“两高”行业优惠政策,查处对“两高”项目和企业违规减征、免征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地方税收等行为; 2.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及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扣所得税等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3.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调研分析,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予以反馈。 |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2013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将责任明确到责任人。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本行业2013年节能任务分解到企业及有节能任务的单位,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各县市区、市直相关责任单位的节能任务分解方案在6月5日前报市节能办(联系人:邓婷,联系电话:8880375)。
(二)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节能工作的监管。按照国家、省相关节能目标考核要求对各万家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完成省今年下达的节能任务,争取完成1%的单位能耗下降任务。加强对年耗标准煤5000吨以上耗能企业的监管,确保各企业在2012年基础上完成单位能耗下降2%的目标任务。对年耗标准煤3000吨以上的企业加强监管。
(三)有效推进节能重点工程的实施。积极完成省、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关停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范围内的“十五小”企业。完成际华三五一七等首批6家重点排污企业“退二进三”、“退城进园”工作,启动实施第二批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加快推进全市锅(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以及节能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等10大节能工程建设,确保形成有效的节能能力。加快推进公共机构领域的节能工作,对公共设施年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单位进行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任务的完成。
(四)完善节能工作监督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节能监管工作机制,对连续两个季度完不成节能任务的企业(行业),除进行全市通报外,将督促企业、单位限期整改;对三个季度完不成节能任务的企业(行业)、单位,下达预警通知,依法责令停业整改。节能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对未完成全年节能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责任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