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110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08-0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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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2013年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2013年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

工 作 方 案

国家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小组将对我市城区集贸市场进行现场全面测评,为切实做好“五创提质”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各项工作,提升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集贸市场提质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以《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为标准,按照《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2013年版)》、《岳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3年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集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和服务水平提质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使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各项指标符合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测评标准和要求,并顺利通过全国文明指数测评验收。

集贸市场测评标准和要求:

(一)市场设施齐全,功能分区明确;

(二)市场秩序井然,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现象;

(三)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四)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

(五)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场外经营和摊位外经营现象;

(六)卫生状况良好,市场内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定期灭蝇灭鼠和消毒;

(七)环卫设施齐全,供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

(八)商品摆放整齐,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九)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商品;

(十)无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现象,无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坑害消费者的行为;

(十一)消防通道畅通、设施完备;

(十二)制定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奇达任组长,副市长宋爱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廖长生、市商务局局长禹辉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丁道剑、市工商局副局长颜石湘、市城管局副局长胡荣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如松、岳阳楼区政府副区长高鸽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严若鹏、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韩浩林、市爱卫办副主任刘玲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丁道剑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时间及范围

集中整治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在此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贸市场管辖单位和市场开办者要按照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市中心城区各集贸市场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工商、商务、城管、卫生、质监、公安、消防、办事处等部门组成整治队伍,进行全面整治。

五、整治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市场的显眼位置,制作并悬挂开展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宣传横幅,向各经营业主发放《致经营业主的公开信》,全面宣传开展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相关信息,切实提高各经营业主共同维护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自觉性。

(二)整治市场秩序。制止市场内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维护公平交易。加强治安管理,遏止偷盗事件发生。

(三)优化市场环境。通过集中开展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集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和服务水平提质升级,做到市场内外卫生、整洁、文明有序。加大对各市场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造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四)健全规章制度。市中心城区各集贸市场要制订并完善《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制度》、《市场管理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狠抓集贸市场脏、乱、差问题整改工作,改善市场经营和购物环境,切实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完善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经营文明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职责分工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并相应成立市场整治领导小组。

市商务局:负责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分解任务、督促落实、检查评比。

市爱卫办:负责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除“四害”相关工作。

市城管局:整治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经营户违章搭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及场外经营、户外广告问题。

市工商局:整治证照不齐、假冒伪劣、烟草广告、性病广告、性治疗广告、划行归市、市场功能分区问题。

市公安消防支队:整治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完备问题。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整治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内经营户证照不齐、食品卫生质量不过关问题。

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成立督查组并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对集贸市场文明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单位负责人要指挥在一线,督导在一线,确保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每个集贸市场集中整治要明确1名区分管负责人和1名区直单位责任人,实行实名制带班、值勤制度,做到责任到人,落到实处,保持常态。

(二)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墙报、标示牌和提示卡等形式,在集贸市场出入口、总服务台、收银台、寄存处等人群聚集处,大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宣传教育先行,防止因语言粗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行为不当等引发群众对立情绪,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三)强力整改。要充分调动各市场业主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取得业主单位主要责任人的重视。要按照文明指数测评标准,树立典型,突出抓好重点市场的整治。从7月初开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在责任点督查整改。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相关部门单位间的协调和衔接,合力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四)形成合力。对集贸市场门口和周边存在的游商游贩多、车辆乱停放、出店经营问题和无证经营、消防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城管、工商、消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保持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2013年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责任分解表


2013年市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集中整治责任分解表


序号

市场名称

所在地

产权单位(业主)

责任单位

1

长城建材市场

巴陵中路

岳阳军分区后勤部

岳阳楼区

政府

2

长城建材市场三区(通泰市场)

巴陵中路

个体

3

洞庭大厦五金市场

巴陵中路

个体

4

华圣市场

连云路

市工商局

5

泰和大市场

巴陵中路

湖南泰和集团

6

图书城市场

巴陵中路

个体

7

东大市场

青年西路

市燃料公司

8

巴陵大桥市场

巴陵大桥

市市场管理处

9

茶叶市场

梅溪桥

湖南岳阳茶叶有限公司

10

蛋批发市场

梅溪桥

个体

11

副食批发市场

梅溪桥

市房地产局

12

工业品批发市场

五里牌

岳阳机床厂

13

的士车修理市场

新路口

中建五局二七公司

14

岳阳市广福陶瓷

精品批发市场

岳纺西侧

个体

15

摩托车市场

琵琶王路

巨基摩托车

有限公司

16

钢材市场

建湘路

市新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17

汽配市场

琵琶王立交桥

市交通运输局

岳阳楼区

政府

18

丽珠陶瓷市场

市麻纺厂

市国资委

19

华特钢材市场

巴陵东路

岳阳市华特科技有限公司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

20

中南大市场

(不含中南菜市场)

白石岭路

中南批发交易大市场

21

太阳桥建材市场

通海路

湖南泰和集团

22

亚华建材市场

通海路

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