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2012〕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业服务
(一)强化为农服务。各级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年度服务方案和重要农事季节、作物需水关键期作业计划,报当地政府批准后,适时组织实施,确保全市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二)做好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建设保障服务。加强对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科学制定开发利用计划,适时组织实施。重点在铁山、东山、龙源、秋湖、兰家洞、金鸡山等大中型水库以及君山、云溪等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易发区开展常态化、增蓄性人工增雨作业。
(三)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建立健全应对严重空气污染、森林火灾、异常高温等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重点加强在中心城区开展盛夏人工增雨、降温消暑作业。加强技术储备和试验演练,适时开展重大活动现场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
二、全面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建设
(一)加快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建设时空密度适宜、布局合理、专业化程度高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网,提高动态监测能力。加快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改进地面作业网络,提高高炮、火箭等地面作业装备的性能和自动化程度。建设岳阳人工影响天气“四个一”工程(在三年内实现各县市区新增一门高炮,新增一套增雨火箭车(架),打造一支素质精良的人影作业队伍,2013年各县市区新建一个标准化作业站点)。
(二)提高指挥调度水平。建设市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技术保障中心,以及县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分中心。加快作业指挥通信系统、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和人影作业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指挥效率。加强军地间的协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作业装备的全市统一调度和跨区域指挥能力。建立多种服务需求和环境影响评价相结合的调度运行模式,提高作业规模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三)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强化装备、弹药质量检测,健全气象、军队、公安等紧密协作的管理机制,依法落实采购、储运等管理制度。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险。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全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必要的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及目标管理体系,加强指导、检查和考评。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特点,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加大规划落实力度,推进工程项目实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的业务经费(包括人员、办公、会议、基本建设、作业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逐年增加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推动建立水利、农业、林业、保险等主要受益行业的投入机制。
(三)健全联动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气象主管”的工作原则,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统筹集约、分工协作、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工作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保障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业务经费,民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科技、公安、安监等部门单位以及军队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形成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的合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培养人才。建立健全基层作业人员聘用等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探索将其纳入民兵预备役部队进行管理。加强气象应急专业队伍与军队相关应急专业队伍的统筹与协调,建立军地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协调机制。
(五)加强科普宣传。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的设施、媒体和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人工影响天气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大力宣传人工影响天气取得的积极成效,努力营造促进其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