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3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04-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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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14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 “三公”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下同)审计监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开展和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是规范政府财政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廉洁节俭政府。各级政府要把“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听取审计机关的情况汇报,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拒绝、阻碍、干涉“三公”经费审计的单位和个人。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工作,不得阻碍、干涉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权,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

二、全面推进“三公”经费审计。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与审计项目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把“三公”经费审计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并做到四个结合:与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相结合,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支出情况;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查;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把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并对其进行合规、合理、合法性评价,其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与投资审计相结合,将“三公”经费作为投资审计监督内容,与投资审计同步推进。

三、突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工作重点。一是要审查“三公”经费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二是要审查是否存在将“三公”经费列入“办公费”、“会议费”、“维修费”,是否存在将“三公”经费支出摊派转移到下属单位、有关企业或服务对象等问题。三是要审计经费支出是否超出相关标准、定额,如公务车辆购置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排量和车价标准,是否为公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和豪华内饰;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加油等是否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定点管理和单车核算;因公出国(境)是否严格按规定的人员名单、人次、天数、经费标准、出访路线执行;公务接待是否按规定的接待标准执行。四是要在揭示“三公”经费问题的同时,找出在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堵塞“三公”经费支出的漏洞。五是对“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公开制度。要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实施公务接待费指标控制,并建立专项考核机制;要完善公务考察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境)和国内考察活动。因工作需要,安排了考察项目的,必须做到事前审批,对未审批、超审批范围、超资金预算的考察费用不得报销;规范公务用车经费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油料费、租车费等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购车标准。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