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方法、病死率极高、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它在全球广泛流行,是一种社会性疾病,其流行因素复杂,可以经性接触、血液和母婴(妊娠、分娩、哺乳)三种途径传播,防治工作的难度较大,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形势也较为严峻:艾滋病流行呈快速增长趋势,发病人数上升迅速;经静脉吸毒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迅猛势头仍未得到遏制;经采供血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途径尚未阻断,违法手工采集和非法采集原料血浆的行为屡禁不止,血液制品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对艾滋病大规模流行的潜在危险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认识不足,防治艾滋病综合治理的协调力度不够。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增强全社会抵御艾滋病的能力,减轻艾滋病给人民健康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危害,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原则
㈠政府负责,加强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㈡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㈢突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注重实效。
㈣分类指导,加强督查指导,严格执法,综合评价。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㈠目标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艾滋病性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降低艾滋病性病发病率。到2005年底,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
㈡工作指标
到2002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建立高危行为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监测机制。每年年底前由公安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完成戒毒所、收容所、劳教所等被监管教育人员的监测工作。
2、完成各县(市)、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大型厂矿职工医院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5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3、加强血液供应管理,对所有临床用血实行艾滋病病毒检测,坚决取缔违法采集血液或原料血浆点。
4、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将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县以上学校开课率为95%以上,城区要求达100%。
5、建立我市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和综合监测、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加强各县(市)、区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建设。
6、制定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政策,建立艾滋病防治人员意外感染保险机制,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医疗和社会救助措施。
到2005年要完成的工作指标:
1、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在高危人群中达85%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100%。
2、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70%以上。
3、城区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并通完成艾滋病病毒的筛查。
4、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要达到100%上岗培训。
三、工作措施
- ㈠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
2002年底前,要在全市实行血站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全员考核,并实行采供血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后毁形、消毒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 ㈡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
宣传教育部门及大众传播媒体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
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负责本系统职工和有关人群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乡镇、街道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健康教育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的内容。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艾滋病性病知识、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禁毒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题。
在车站、码头等交通集散场所,以及医疗保健机构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开辟宣传橱窗,发放宣传材料,在营业性娱乐场所放置宣传材料,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境人员,有关部门要组织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教育和相关的咨询服务。 - ㈢针对高危行为开展干预工作,减少人群中的相关危险行为。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精神,依法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
大力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推行社会营销方法,健全市场服务网络。推广使用清洁针具,减少共用注射器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危害。 - ㈣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质量。
积极利用医学生的学校教育、岗位培训、毕业后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和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策略和方法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干部培训班培训课程。市一人民医院、二人民医院、三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均要开设一个科室,能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各县(市)、区也要指定一个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或其中的科室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同时,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预防治疗和护理体系,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生存的宽松环境,实施医疗照顾与关怀,并加强管理,减少其流动。
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医疗服务能力,关心他们的医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应同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基金给付范围,按规定支付。鼓励开展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和慈善机构可设立艾滋病社会救助基金。
对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应采取药物和其他干预手段,以及剖腹产和人工喂养等方法,控制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
整顿性病诊疗机构,实行《性病诊治许可证》制度,规范诊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 ㈤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高危人群监测体检制度,对各类商业性娱乐场所中的服务小姐、吸毒(戒毒)人员和流动人口,进行艾滋病病毒的筛查和健康体检。同时建立各县(市)、区监测体系,各县(市)、区主要的医疗服务机构可在2002年前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负责完成本地的重点人群监测工作。 - ㈥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应用研究。
加强流行病学方面的调查研究,针对艾滋病防治措施和方法,开展经济学评价与应用性研究。
四、保障措施
- ㈠组织领导。
加强岳阳市防治艾滋病性病领导小组的协调会议制度建设及办公室的工作。成立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和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咨询和建议。
从2002年起,每年组织一次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召开一次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工作会议,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工作落实。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工作,确保实施意见目标如期实现。 - ㈡多渠道筹措奖金,加大艾滋病性病防治经费投入。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市财政要设立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每年安排1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卫生部门开展防治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国际援助。 - ㈢加强督导和考核评价工作。
各地每年要组织对艾滋病性病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并向当地政府艾滋病防治领导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市政府在2005年组织对实施意见的终期考核评价工作,对如期实现实施意见目标和工作指标的县(市)、区与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岳阳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