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收回、征收青年中路等道路两侧国有和集体土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青年中路、建湘路道路红线外两侧各150米、沿湖风光带东侧红线外200米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予以收回、集体土地予以征收。
二、4月6日前,青年中路、建湘路两侧被收回或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携带土地、房屋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沿湖风光带东侧被收回或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到市国土资源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补偿登记。
三、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范围内兴建、装修房屋和设施,不得抢栽抢种青苗、果树、花木等,有关部门停止办理上述范围内不动产报建、登记、过户手续。违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原用地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大局,确保土地收回、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