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营运车辆地方税收实行联合征收的通知(岳政发[2005]2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01-0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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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营运车辆地方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加强,税收收入逐年稳定增长。但随着运输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营运车辆地方税收征管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税收流失的现象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运输市场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051125日起,对全市营运车辆地方税收实行联合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征管机制,实行联合执法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地税部门牵头,交警、运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营运车辆地方税收联合征收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地税部门要以县、市分局为单位,组建专门征收班子。各联合征收组成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税收征管合力。地税部门要负责做好政策把关、税源监控、税额核定、税款征缴等工作;交警和运管部门在派员参加联合征收的同时,要负责做好涉税车辆信息提供、挂靠车辆清理、配合日常税收征管检查及车辆检审环节税款协征等工作。市地税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交警和运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尽快将车辆税收征管网络与车辆年检审网络对接,依托信息化搞好车辆税源控管。

二、完善征管办法,分类分期征收

(一)对账务健全、管理规范的专业运输公司,依法实行查账征收。地税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货运、客运和的士公司的财务检查和监督,按时足额征收税款。

(二)对账务不健全或未建帐的运输单位和个体营运车辆(含挂靠车辆)依法实行核定征收,全市暂统一执行以下税收征收标准。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为:岳阳市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下同)的士每月每辆合计为422元,其中营业税240元、城建税16.8元、教育费附加7.2元、个人所得税158元;其它地区的士每月每辆合计为249.5元,其中营业税144元、城建税7.2元、教育附加4.3元、个人所得税94元。岳阳市区客车每月每座合计为18.44元(其他地区为18.23元),其中营业税10.44元、城建税0.73元(其他地区为0.52元)、教育费附加0.31元、个人所得税6.96元。岳阳市区货车每月每吨合计为69.2元(其它地区为68.45元),其中营业税39.2元、城建税2.74元(其他地区为1.96元)、教育费附加1.18元、个人所得税26.11元。

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为:客车9座以下(含的士)每年每辆180元,1019座每年每辆250元,20座以上每年每辆312元;货车3吨以下每年每吨60元,4吨以上每年每吨48元。

今后,如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源情况发生变化,地税部门可依法对征收标准适时予以调整。

(三)对个体货运车辆(含挂靠车辆)采取“年度定税、分月征收、按季结算、年终清算”的方式征收,由主管地税机关按年逐台核定车辆税额标准,日常由纳税人到地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季后实行联合检查结算,年终统一清算。

三、开展专项清理,打击偷逃抗税

实行联合征收后,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偷逃抗税行为。为整顿和规范运输市场税收秩序,市政府决定,自200511月下旬起至20061月底,全市统一开展营运车辆地方税收专项清理行动,对营运车辆20051月以来的地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1月下旬为宣传发动阶段,动员纳税人自查自纠。12月份为执法检查阶段,各级地税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对征管辖区内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是个体货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税收清缴行动。对帐务健全的交通运输企业着重于内查外调,查补偷逃欠税;对个体(及挂靠在单位实为个体性质的)营运车辆,着重于全面澄清税源底子,逐户落实2005年度应纳税额核定手续,发放《纳税手册》,抓好年度清缴入库工作,切实堵塞征管漏洞。20061月份为整章建制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落实。交警、运管、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征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行营运车辆地方税收联合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建联合征收机构;要对联合征收派驻单位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落实联合征收派驻单位的工作责任,将联合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与该单位财政预算拨款挂钩,并纳入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要严肃征收纪律,对有错无为的有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追究其责任。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税务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11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