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岳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岳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2〕2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财库〔200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统一规划和部署,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一)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
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的统一规划,依据改革的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先试点,后逐步推开,分批实施,逐步完善。
(二)简化程序、方便用款的原则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改进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供优质服务,方便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三)职能明晰、操作规范的原则
明确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管理职责,建立科学、严密、规范的操作程序,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出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规范运行。
(四)公开透明、强化监管的原则
在坚持预算单位资金性质、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和核算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增加财政支出的透明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收支活动,并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以及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含提取现金)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以及预算外资金日常清算。
4、经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财政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上述账户和专户与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执行机构、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户记录。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户。预算单位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前开设的财政资金账户经过轧账后,原则上不再保留,全部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在建立健全现代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并通过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根据支付管理的需要,财政支出具体分为: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包括《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中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确定部门预算或制定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
(1)财政直接支付。由预算单位提出支付申请,支付执行机构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等。
(2)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在授权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按程序审核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3、支出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支付执行机构按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在直接支付额度内签发支付令,经市财政局国库科签章后送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国库支票”支付。
工资性支付涉及的各项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经支付执行机构按程序审核后,将支付令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上述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流程,以现代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为基础。在这些系统尚未建立和完善前,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的支付令通过人工操作传递到代理银行,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天轧账前,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预算外资金的支付,比照上述程序实施。
三、改革配套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部门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条件。
(二)制定与国库改革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岳阳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岳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岳阳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内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收支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保证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三)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配合国家“金财工程”的建设规划,逐步建立连接市财政局、支付执行机构、人民银行、代理商业银行以及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供管理平台和技术支撑。
(四)成立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具体的支付业务,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加强预算单位的会计工作。单位负责编制单位部门预算、申报用款计划、支付申请、办理授权支付业务、管理单位资金、编制决算报表等工作。
(六)清理整顿单位银行账户。对预算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改革规定的银行账户,保证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正常运行。
(七)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支付执行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长为副组长,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市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筹备办公室,由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承办改革的筹备工作。各单位特别是试点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配合搞好改革工作。
五、实施步骤
2005年12月由市政府确定有代表性的市直预算单位进行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2006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县、市、区必须在2006年全部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力争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主题词:财政 制度 改革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