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06]16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07-24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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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流通业的创新和发展,推进流通业现代化建设,实现物流旺市目标,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流通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1、流通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中枢,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流通业在连接产需、促进生产、引导消费、吸纳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加快流通业发展是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明确流通业发展的思路、重点和目标

2、流通业发展的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大力推进全市商品市场体系、现代流通体系、市场监控体系、流通政策体系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商贸流通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交通等优势,尽快把我市建设成为湘北商贸物流集散中心。

3、流通业发展的重点:推进流通企业改革和流通组织、流通方式、流通技术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严格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发展社区商业,加快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抓好以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

4、流通业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0亿元;商贸服务领域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从业人员占社会总就业人数的20%;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明显下降;连锁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5%;对外贸易总额达10亿美元。

三、加大改革力度,增强流通企业竞争能力

5、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发展后劲足的流通企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努力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加强服务,帮助其完成资本集聚,做大做强。特别是要鼓励和帮助本土流通企业面向境内外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做响品牌。力争利用5年时间,培育5家年销售过10亿元、15家年销售过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形成我市流通领域的龙头和支柱。

6、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流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依法保护中小流通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经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在中部地区外经贸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第三产业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方面,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支持。

7、大力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制定改制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通过租赁、出售、债务重组、实施破产和招商改制等方式,探索顺畅的退出机制和寻求新的发展途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改组改造,尽快完成国有商务企业改革、改制;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改制,并帮助下岗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实现再就业。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快创新步伐,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8、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支持发展连锁经营,鼓励连锁经营进社区、进乡村,发展城乡连锁经营网络,引导本土流通企业延伸网络链条,对外扩张,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连锁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5%以上。

9、切实推进现代物流快速发展。按照“建设现代物流旺市”的要求,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健全完善现代物流网络,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和建设城陵矶港口、枫桥湖、太阳桥等物流基地,引进物流企业入驻经营,带动我市物流业发展壮大;对现有工业及商业批发、仓储、通讯、交通运输等企业的物流配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支持现有物流运输企业扩规模、上档次、强功能,尽快完成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结合,缩短商品流转周期,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10、推动流通企业进行流通方式和技术创新。充分利用财政和金融手段支持流通企业推广和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技术,重视和加强条代码的运用和推广工作;支持流通标准化、现代物流信息化等共性技术的推广运用;经省政府批准的生产性物流项目用地可按工业用途出让;建立全市流通业信息服务体系,鼓励各类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争取信息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开发重点电子商务项目。

11、支持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优势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拓展业务网络,把回收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及市场建设中,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汨罗再生资源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增强其辐射功能。

五、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农家店”的建设步伐。支持城市大型流通企业利用品牌、管理、货源、信息、技术优势,加快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整合基层供销社网点资源。在县城建设配送中心、发展连锁中心店,在乡村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形式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发挥城市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聚集、辐射的功能,鼓励各类批发企业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发展农村自愿连锁经营,形成以县城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同时实施“农改超”工程、“双百工程”,优化农村购物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支持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凭收购发票按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凭普通发票按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抵扣;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13、构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推动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区域配送中心、县域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中心店和连锁经营网点建设,发展农资直销店、加盟连锁店,实现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供应与农技服务一体化。建立经营者诚信体系,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创建让农民“放心、称心和省心”的农资品牌,服务农业生产。

14、构筑农产品销售体系。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结合城市网点布局和小城镇发展,县城、交通要道、优势农产品产地要培育建成标准化且特色突出、交易灵活、辐射面广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完善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推动规范化经营,提高流通辐射能力和效率。培育、发展农产品龙头企业,推动贸工农一体化,促进农产品流通。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强农村中介组织建设,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15、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积极运用政策扶持、财政贴息等措施,加大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农村药品经营网络建设,促进城乡药品连锁经营,促使城乡药品同质同价。对在乡镇、村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和连锁专柜,自登记之日起,免交三年工商管理费,同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16、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支持“三绿工程”建设。加强绿色市场的建设与认证,开辟和畅通鲜活农产品流通通道。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技术改造和结构升级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十一五”期间我市县级以上屠宰场必须达到机械化屠宰标准。

17、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根据《中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全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实施“信福工程”,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都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当地商品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广新兴流通方式和流通手段应用。加强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普及和发展,拓宽电子商务覆盖面,推广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运用,加强农村公共信息网络网点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七、支持商业服务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18、支持生活保障性服务业发展。合理规划社区商业网点,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区服务网络,特别是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便利店、便民早餐店、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和维修网点建设要重点支持,在典型引路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便农民消费出发,发展农村综合性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在城镇开发建设的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网点用房、用地,以及作为小区公益性资产的便民网点,不得挪作它用。对政府公共性服务方面的建设项目提供贷款贴息。

19、支持发展餐饮、旅店、照相、美容美发、休闲等服务性行业。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和自谋职业从事服务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切实落实好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经济型连锁餐饮进行卫生、安全设施改造,支持新兴服务业发展。

八、建立调控和应急机制,确保市场稳定有序运行

20、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储备商品的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1、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制订市、县两级《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系统,对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生产流通企业实行监测。

九、加快培育统一大市场,扩大消费需求

22、打造以岳阳为中心的1小时商业经济圈。引导岳阳商贸企业加大对周边地区的吸引、扩张、辐射力度,打造包括监利、洪湖、赤壁、石首、崇阳、通城、浏阳等区域在内的1小时商贸经济圈,拓宽消费领域,进一步夯实岳阳作为湘北商贸中心的基础,更好地融入珠三角经济圈。

23、加快建设和规范统一大市场。鼓励发展区域内特色经济、已有的规模经济;清除制约统一市场形成、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行为;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快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舆论宣传,清理各种不合法收费;大力推进以减免通行费和保证畅通为主要内容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严格执行《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促进商业网点合理布局,凡没有列入规划建设的各类市场,一律不得审批。对符合规划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专业性行业协会、建设、规划、工商、环保、交通、质监、商业企业、社区代表组成听证委员会举行听证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本土企业知名品牌,重视和加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商业老字号、“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以及名牌、免检、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认定和保护工作,依法处理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实行错位经营,转变经营方式上以“价格战”等低层次竞争手段为主的状况,积极倡导通过联合、合作、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等方式,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形成一批拥有知名服务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优势流通企业。

25、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结构,完善消费手段,扩大消费信贷品种、范围和规模;完善服务,促进银行卡发卡机构与流通企业加强合作,拓展银行卡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6、加强特许行业和特殊商品的管理。依法有序发展典当、拍卖、煤炭、民爆器材、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酒类、成品油等特许行业。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支持流通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全市对外贸易发展

27、按照扩大经营队伍,加强基地建设,加强品牌培育,提供优质服务的总体思路,积极引导我市流通企业充分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参与国际竞争。

28、建立岳阳市外贸发展促进资金,支持流通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加强机电、化工、纺织、轻工、石材和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我市流通企业到境外参展、办展,培育我市出口产品研发能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出口产品产量和附加值。各县、市、区要制订相应的鼓励扩大出口的政策措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十一、建立健全流通业促进体系,为流通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9、加大领导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发挥流通的功能和作用,改善对现代流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流通知识、研究流通政策、掌握流通规律、解决流通问题,努力提高驾驭流通工作的水平。要重视商务机构队伍建设,完善职能,充实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加快商务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0、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流通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有利于全市经济发展全局出发,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加快流通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财力和流通业发展实际,建立促进流通业发展的相应机制;加大对大型流通设施的规划力度,加快流通业标准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商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流通行业中介组织作用,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创造良好的流通业发展环境。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流通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7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