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缓解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改善铁西片生态环境,推进洞庭风光带三期工程暨铁西片棚户改造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收回铁西片棚户改造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收回铁西片东抵洞庭路,南至竹荫街,西抵洞庭湖,北至巴陵西路范围内(详细四至以规划红线图为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装修,不得抢栽种青苗、果树、花木等。有关部门停止办理上述范围内不动产报建、登记、过户手续。违者则不予补偿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