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通京广铁路岳阳南津港地段沿线东西向交通,确保铁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法收回京广铁路岳阳南津港铁路交通涵地段道路连接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南津港铁路交通涵道路连接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收回京广铁路岳阳南津港铁路交通涵道路连接工程路幅宽
二、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装修,不得抢栽种青苗、果树、花木等,有关部门停止办理上述范围内土地、房屋的报建、登记、过户及抵押等手续。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