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5号)精神,大力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市场体系日趋完善,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保险业还存在保险规模不大、覆盖面不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保险产品不丰富,服务方式滞后,与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不相适应;险种结构失衡,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等矛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感。
二、明确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保险需求,着力解决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市保费总收入达到50亿元,保险深度提高到4.0%,保险密度达到900元/人。通过5年的努力,将我市保险业建设成为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区域现代保险业。
主要任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重点发展农业、商业养老、健康、责任、信贷保证等保险。加大创新力度,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健全市场体系,加快发展各类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和改善监管,完善内控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加快建立保险信用体系,推进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积极拓宽保险业服务领域
(一)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涉农保险。全市各保险机构要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创新经营”的思路,加大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力度,不断拓宽“三农”保险服务领域和覆盖面。要继续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办保险的机构要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水稻承保面要达到55%,棉花承保面达到80%,能繁母猪承保面达到100%,生猪承保面达到25%。要大力推进以农房统保为主的农村家财保险工作,财产保险公司可选择一定数量的县、市、区重点推行,争取使半数乡镇实行农房统保,为保障农民正常生活服务。要创新保险支农方式,探索保险机构参与农业风险防范,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有效途径,引导和支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市场体系,拓宽县域保险市场,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障的综合保险模式。
(二)服务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着力拓宽保险领域。要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石化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服务于石化、食品加工、林纸加工等传统产业的保险业务。大力开发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能源、环保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保险产品,为技术创新提供风险服务。要围绕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大对公路、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支持,加快发展与城市道路、管网、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相关的保险服务。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要围绕“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业务,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与作用。
(三)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广泛开展商业人身保险。支持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专业经营,鼓励已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保险分支机构加大企业年金市场的开发力度,优化养老保险产品结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建立定点合作关系,积极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健康保险,不断扩大健康保险业务的覆盖面;大力推行面向农民的小额保险,继续探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商业保险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四)服务“平安岳阳”建设,大力推进责任保险。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经营,不断完善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建筑等高危行业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大力推行相关责任保险,进一步规范承运人责任保险。不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更好地发挥保险业辅助社会管理的作用。规范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努力实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市有较大发展。
四、建立健全保险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创新运行机制。要创新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的有效途径。针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空白领域,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监督、保险机构经营、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互为补充”的保障模式,扩大保障范围和深度,丰富社会保障体系;要创新保险合作平台,加大合作深度,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尝试高危行业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新车联合共保,探索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新途径。
(二)创新发展方式。要创新发展领域,保险行业要不断开发新的增长点。在巩固城市业务的同时,大力拓展农村市场。要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行专业化、精细化经营,通过自主创新,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走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发展道路。要创新发展手段,科学细分市场,把竞争的重点放在服务、产品和技术上,合理、有效开发保险资源,为消费者提供诚信、优质和高附加值的保险服务。
(三)创新服务要素。要创新产品,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相结合,根据社会需求、消费习惯、收入水平、生活环境,自主开发保险产品,让保险产品走进千家万户。要创新渠道,支持保险公司推行社区“连锁店”和电话、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开辟新的销售渠道和服务方式。要创新服务,大力提倡“理赔不难”的服务理念,建立理赔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让客户和社会各方满意。
五、进一步营造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岳阳市保险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地方金融证券办,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形成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合力。通过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促进我市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保险业的改革发展服务。市地方金融证券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落实各项工作,保障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序推进;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劳动保障、卫生、国资、计生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商业养老和健康等保险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农业、移民、国土、房产、民政、计生等部门要大力推动保险业服务“三农”、运用商业保险机制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工作;安监、建设、交通、旅游、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充分运用保险机制服务“平安岳阳”建设;相关部门要会同法制部门研究推进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的扶持政策;教育部门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支持通过开展意外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为学生提供全方位保险保障;工商等部门要支持、协助保险监管部门开展保险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新闻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和保险意识。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保险业监管磋商会议、信息交流和保险联席会议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建立保险业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长效机制。完善监管协调机制,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的联系,防范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完善自律机制。加强保险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保险行业协会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和宣传的作用。支持保险行业协会加大行业自律力度,规范保险市场经营行为。
二○○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金融 保险 改革 发展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岳阳军分区司令部,市纪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