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岳政发[2009]20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09-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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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服务民本岳阳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性作用。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民政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作用越来越凸显。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民政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一)着力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及应急救助管理机制,加快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发放、监督工作网络,努力形成民政减灾救灾工作新格局。继续抓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做到全员覆盖和应保尽保,确保城乡低保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增加农村五保供养投入,加大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力度,逐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比例,分散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进一步规范新型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扶持老区建设,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老区项目。继续组织开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二)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方向,多渠道、多形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健全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加大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加大 “蓝天计划”实施力度,加快建设市儿童福利院。启动市救助站搬迁重建工作,提高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能力。加快市康复医院升级改造进度,努力提高社会福利事业硬件设施水平。认真落实扶助孤残儿童福利政策,积极为孤残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福利彩票发行总量突破2亿元。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努力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规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深入开展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送医送药活动,着力解决无力参加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医疗困难。有步骤、分批次扶持农村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建设安居住房,加大农村优抚对象奔小康帮扶力度。进一步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四)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深入开展 “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加大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联点扶建、共驻共建等多种形式抓好社区办公用房、居民活动场所和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村务公开实行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制度、档案“六统一”,确保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能培训等服务项目进入农村社区。

(五)切实规范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健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审批、登记和年检等工作,着力构建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根据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继续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善行政区划界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加大殡葬行政执法力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丧葬陋习。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民政工作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经常研究,加强协调和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在制定工作规划时要把民政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要加大民政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合力做好民政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民政资金和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水利、卫生、农业等部门要协助做好民政救灾工作的报灾、勘灾和救灾资金发放工作;房地产、建设、教育、卫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民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监察、公安、城管等部门要配合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发改、规划、人事、司法等部门要帮助解决民政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分工协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民政工作格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切实加大民政专项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对上级要求配套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要足额配套到位。市、县(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的工作经费分别按上级有关政策逐步安排到位,并列入当年同级财政预算。要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要健全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调整现有机构设置结构和编制结构。按上级有关政策配备好乡镇(街道)民政所的干部。社区(村)可聘用民政工作者。大力加强乡镇(街道)民政机构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有办事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办事制度、有办事结果。抓好民生档案建设,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库,实现村、社区有专袋,乡镇(街道)有专柜,县、市、区民政局有专室,市民政局有专库的目标,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建立规范的纸质和电子档案。 

 

二○○九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民政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岳阳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9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