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粮油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粮油加工及物流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稳定,实现由粮油生产大市向粮油经济强市转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工程的意见》(湘政发〔2010〕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我市粮油深加工及物流百亿产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挥资源优势,开发粮油经济,突出精深加工,打造百亿产业”的基本思路,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为主线,以政策引导为抓手,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增长方式,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集群,推动品牌整合,实现粮油产业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末,实现全市粮油加工及物流业总产值分别突破300亿元和30亿元。粮油加工转化率达60%,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达80%,使粮油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成为我市粮油经济的主要增长点,粮油产业园区达到一定规模。全市形成年产值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1家,过10亿的龙头企业6家,过1亿元的龙头企业60家,粮油加工龙头企业进入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以上,省级10家以上,培育3家以上上市公司。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精深加工,促进转型升级。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全加工、全利用”和注重精深加工的发展思路,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由传统粮油产品向生态、绿色、有机、营养粮油产品方向转变,加强对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稻谷加工向安全、营养、专业和深加工、循环利用方向发展;开发具有营养、保健功能的食用植物油,大力开发油脂副产品综合利用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技术升级,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等方面加快研发、推广、应用步伐,建设科技型企业,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推动项目建设,做强龙头企业。瞄准市场,对接国家产业政策,科学规划建设项目。以资本、技术、资源为纽带,通过内引外联,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壮大产业规模和实力。充分利用国家以及省、市对重点龙头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实现产能扩张和产业升级,逐步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形成2至3个规模大、实力强、技术装备先进,有核心竞争力,行业带动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对发展潜力较大,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成上市公司。支持建设好中粮集团(岳阳)30万吨大米加工项目。
(三)整合产业资源,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利用已有基础设施和政策环境条件,按照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的内在要求,以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重点建设2至3个集收购、仓储、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物流配送、质检、信息等为一体的粮油产业园区。
(四)构建网络体系,发展粮油现代物流。积极扶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畅通粮油产品物流渠道。加强“四散”(散装、散卸、散储、散运)设施建设,积极开发粮食物流信息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全市形成以岳阳市粮食物流交易中心为中心,以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区域性物流园为节点,以12家左右粮食购销、仓储、物流和加工骨干企业为网络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五)打造强势品牌,提高竞争能力。引导企业由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以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方式,推进品牌整合,增强竞争力。强化品牌质量支撑,提升企业质检能力和管理水平。发挥品牌对消费的引导作用,积极开拓销售市场,扩大岳阳特色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会展推介品牌,不断提高岳阳粮油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六)发展订单粮食,实现惠农利民。打破行政区划界线,统筹规划,加强粮源基地建设。基地建设要做到区域化、专用化和规模化。大力支持粮油加工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逐步建立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优质粮油原料基地,形成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粮油产业化工程的重要意义,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积极推进。成立市实施粮油产业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粮食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规划,防止重复建设,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粮食产业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农业部门要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加快品种结构调整。经信委要把粮油产业化工程作为食品产业发展重要内容,给予支持和服务。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科技项目的支持。林业、税务、金融、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电力、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协作机制,确保粮油产业化工程顺利推进。
(二)设立粮油产业化专项资金。从2011年至2015年,市及县、市、区财政每年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导粮油深加工及物流业发展。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园区建设、粮油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粮油仓储建设、粮油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品牌建设等项目。
(三)发挥政策引导作用。2008年以来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粮油产业化工程建设,特别是用于完善粮食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等方面支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有关财政专项资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化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
(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粮油企业的增值税、进口关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土地优惠政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物流千亿产业工程的意见》(湘政发〔2010〕33号)执行。
(五)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支持具有粮食收购资质的各类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订单生产基地、粮食产业园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贷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商业银行对粮油基础设施项目的直接贷款。鼓励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和引导企业依据粮油产业现有条件、技术优势和发展趋势,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各种社会资金。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