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用耗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9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岳医保发〔2020〕9号。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于2020年3月9日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会同卫生健康委、财政局负责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综合测算价格调整空间。由医保部门牵头,联合卫健、财政部门,按照我省医用耗材加成规则,以2018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收入为基础,综合考虑医疗需求合理增长等因素,作为需要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调价空间。
2.科学确定价格调整项目。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主要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进行补偿,重点调整手术、诊查、治疗类项目,适当提高中医特色、儿科、精神类以及其他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优化医药费用结构。B3.合理确定价格调整幅度。各地应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经济水平、医疗资源配置、医保支付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价格调整幅度,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要拉开价格差距,逐步理顺比价关系,引导分级诊疗秩序建立,
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区域内不同等级、不同技术水平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应保持合理价差,二级、三级医院之间保持10-20%价差。
三、调整项目(共845项)
(一)提高手术类项目价格。手术类项目价格上调15%,共涉及374个项目。
(二)提高诊查类项目价格。诊查类项目价格上调12%,共涉及16个项目。
(三)提高中医和其他治疗类项目价格。中医类项目价格上调15%,共涉及109个项目。为促进中医正骨手法传承创新,上调中医正骨类项目价格,其中骨折手法整复术从130元上调到1000元,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从260元上调到500元,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从780元上调到1036元。其他治疗类项目价格上调10%,共涉及316个项目。
(四)提高儿科类项目价格。六岁以内儿童手术项目价格由加收15%上调至30%。新生儿类项目价格上调15%,涉及14个项目,其中儿童先心病介入治疗从2640元上调到3200元。
(五)提高部分心电类项目价格。心电类项目价格上调10%,共涉及4个项目,其中无创心功能监测每监测项目从3元上调到5元。
(六)提高精神类治疗项目价格。精神类治疗项目价格上调20%,共涉及23个项目。